哈报网讯(记者李宏宽)张女士3月初在一家酒店找了份工作,并交了600元押金,酒店出具了押金收条,并称如果她离开,押金悉数返还。过了一段时间后,张女士打算辞职,押金收条却找不到了,酒店因此拒绝返回押金,张女士为此发了愁。
记者就此咨询了大东律师事务所的田律师。田律师介绍,此种情况下,张女士可采取录音取证的方式,即可以通过电话或者见面,将对方承认确实收过自己押金的事实录下来作为证据。如果对方仍不肯承认的话,就只能起诉酒店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这样一来,不仅成本将增加,时间也比较长。
为此,田律师提醒市民,收条、借据、欠条等凭证一定要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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