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关于《女工提前脱帽挨了日籍主管打》的报道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昨天下午,宁波市公安局石碶派出所民警对此事进行了调解,虽然经过近两小时的协商,但因双方争议较大,没有达成协议。
当事双方各执己见 调解协议没能达成
昨天下午两点,记者随朱霞的家人一同前往石碶派出所二楼的会议室,日方经理阿部淳之介和一名翻译已先在此等候,看到记者和朱家人一起同来,翻译告知主持调解此事的警官让记者离场,民警将记者“请”出了现场。
记者在门外等了近两个小时,朱家人才从会议室里出来,一脸失望地对记者说:“调解没有成功。”据朱霞的丈夫介绍,他们向日方公司提出两个条件:一是公开赔礼道歉;二是赔偿各种损失包括后续治疗费7万元。对于第一个条件,日方公司以岗部以前已经私下里向他们道过歉,现在岗部经理不在,无法满足这个要求为由予以拒绝。对于经济赔偿的要求,日方公司只同意一次性赔偿2.5万元。因双方提出的条件相差悬殊,双方没有达成最终的调解协议。
朱的家人告诉记者,此事对朱霞的影响很大,现在她害怕见人,也不可能回到这个公司上班了,病以后会不会复发?是否留下后遗症?现在还都是未知数,因此日资公司的说法他们无论如何不能答应。
岗部以前曾打女工 民警调解赔钱了事
昨天,一位自称曾在这家日资企业工作过的男士在电话里告诉记者,这次打女工的日方主管岗部,在以前也曾打过女工,因身体没有受到什么直接伤害,因此才没有投诉。但有一件事却是经过警方处理的:岗部在去年秋天曾打过一个清洁工,因为他让清洁工干活,可能清洁工年龄大了,行动慢了些,岗部将她打倒在地。事后经过派出所处理,岗部赔偿了女工400元,同时受到警方的治安处罚。
昨天下午,记者再次来到唯益路服饰整理有限公司求证此事,该公司的多名员工向记者证实,确有此事,并且现在这名女清洁工还在公司上班。该公司一名司机又向记者证实,派出所调解让岗部赔偿清洁工400元钱,岗部多给了清洁工200元,这事算是解决了。记者欲到二楼找到这名清洁工当面采访,被一名自称是生产主管的女士拦在外面。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石碶派出所一名姓张的警官,他证实确有此事,但是不愿意透露细节。对此,企业现任副总经理阿部淳之介通过翻译告诉记者:“这些都是过去的事了,提这事与现在发生的事没有关系,说起来意义不大。”
多数员工未签合同 曾经投诉但未解决
此外,本报昨天还接到多名女工的投诉,称这家日资企业有260名职工,除了十多名办公室人员和几个班长与公司签过劳动合同缴纳过三金外,其余的工人都没有签,老板说这么多工人都签合同交三金要亏本的。员工们曾向劳动部门投诉过,一直没得到解决。记者昨天调查了该厂多名员工,他们都称没有与厂方签订劳动合同。一个员工告诉记者,他来了一年多了,也没有听说公司要和他们签劳动合同。
对此公司人事部一名负责人称,因为他们公司许多员工都来自外地,有人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各种保险,现在他们正对员工摸底,看有多少员工愿意签劳动合同,如果他们愿意,公司就给签。
公司承认打人不对 愿意接受处理结果
受害者朱霞的家人告诉记者,他们一直希望找到岗部本人,让他当面向朱赔礼道歉,但公司的答复却是找不到岗部本人。
昨天下午,记者再次向阿部副总经理求证岗部的下落,其通过翻译告诉记者:“岗部调走了,调到哪儿,他们也不清楚。”阿部副总经理称:“岗部打人是不对的,但是打人事出有因,首先是两名员工违反公司的劳动纪律,岗部去纠正,因为语言不通,双方没有很好地沟通,岗部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上去对两名女工的头部拍了一下,后果是他也没有想到的。”对于此事,公司表示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最终处理结果。
打人事件引起关注 不少读者表示气愤
昨天,多位读者纷纷致电表达自己的看法。不少网友对日籍主管岗部的行为十分气愤。日籍主管在打人事件中负有责任。理由是如果员工违反规定,完全可以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而打人是违法行为。不管谁违反了法律,都要受到法律制裁。(记者边城雨)
来源:现代金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