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5-4 9:36:50 晨报讯(记者蒋昭彦)记者在昨天的“房屋置换大集”上发现,婚后与父母同住一所房子的事例正在增多,其中有的是因为照顾孩子需要,有的则出于购房压力。
昨天,一位住在沙河口区南沙街的市民来登记房源,他想将现在居住的60平方米的房子换成80平方米左右的两室一厅住房,使儿子结婚后有地方住。 “孩子一个月收入才1000元,怎么买房?就得一起住,还能省点。”这位老人说。
这种为子女而换房形成了两种方式的“两代同堂”,一是父母将小房换大,与婚后的子女同住,另一种是父母将自己的房子换大换新给孩子结婚用,自己则搬去与孩子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同住。根据置换大集主办方的统计,在换房目的中,为了与子女共同居住的达到10%,这其中有的是出于帮助子女照顾新出生的孩子,大部分是出于经济压力。一些购房时经济条件良好、但未考虑收入变化的年轻群体也开始重回父母家。
“一些贷款购房者没有考虑到收入会发生变化,到后来还不起房贷,只能出售住房,或买一个小房子,或和父母同住。”大连海滨房屋置换公司营销总监蒋芳表示这样的案例并不少。
某银行大连市分行的一位相关人士介绍,对贷款购房者而言,还不上房贷就只能出售住房,再加上经济压力,因此他们当中不少选择了重回父母身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