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也能买经济适用房了-
本月起,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全市非城镇人口持相关证明,可购买沙坪坝区经济适用房
本报讯 经济适用房的销售对象将放宽。昨日,沙坪坝区开发办透露,从本月1日起,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全市非城镇人口可在沙区购买经济适用房。 据了解,此举在我市经济适用房销售方面尚无先例。
此前申购经济适用房,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具有我市各区县城镇户口,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校就读大学生除外);家庭年收入在3.8万元以下;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面低于16平方米。
此次打破了经济适用房在销售过程中的城乡差别,首次将区县进城农民工和主城农民家庭纳入了销售范围。
沙区开发办人士称,我市进城农民工到该区买经济适用房,须持户口所在地主管部门的证明,以表明确实是在主城务工,原则上要求须在主城单位务工一年;主城农民家庭到该区申购经济适用房,须持户口所在地政府的“无房证明”。
据了解,进城农民工和主城农民家庭申购经济适用房的流程与城镇人口的申购流程相差无几。记者 张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