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零陵区财政局提供的资料,2002年至2004年零陵区共实施退耕还林计划面积(指享受国家钱粮补助的部分)3.2万亩,已拨付专项资金1594.9万元。对于这部分资金,区财政局和林业局都表示没有截留一分钱,全部发放到了退耕农民和承包大户手中。
但永州市零陵区林业局的一名老干部说,2003年实行大户承包后,退耕还林的大部分补助款没有进农民的口袋。就记者调查的范围来看,农民确实只得到了退耕还林补助款中很少的一部分。
这名老干部以造一亩生态林为例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国家对退耕还林的补助标准是,除了每亩退耕地补助50元的种苗费外,每年还会补助300斤粮食,以每百斤粮食70元计算,就是210元,外加20元现金,每亩退耕地国家每年会补助230元,8年就是1840元。
他认为,一棵种苗的劳务费不会超过0.2元,以一亩地造林150株计算,实际造林费用最多30元。再减去每年20元左右的管理费共160元和每年付给农户的50元补助共400元。承包一亩退耕还林地,承包者8年里能得到补助1250元。
廖统安承包了凼底乡2003年度的982.1亩退耕地造林,其中包括高桥村的154.8亩退耕还林地,在他与高桥村民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从造林第4年开始,管护由农户自己负责,承包方有权领取林业部门发放的所有造林补助。
后在村支书等人的争取下,合同上加了这样一条:从2006年起,每亩每年给农户20元,村管理费5元,连续3年,面积为104.7亩,×××的板栗山不在内。
零陵区人大调查组在大庆坪乡新尹村还发现这样一份退耕还林承包合同:农民出耕地并负责整地、造林、护林,还要负担农业税费,上级的钱粮补助只能领3年。而承包大户只负责苗木,什么事都不管,却可以领到5年的钱粮补助。
记者在6个乡镇(办事处)的十几个村子采访发现,实行退耕还林大户承包以后,给农民一年的补助最高的只有每亩70元,最低的仅为每亩11元。菱角塘镇文峰村七里头小组的几名村民和凼底乡赤石回村的4名村民告诉记者,自2004年退耕还林以来,他们还没有拿到一分钱补助。
在凼底乡的江边村,有廖统安承包的553.5亩退耕地,其中很大一块地在20世纪80年代时就栽种了一大片橘树,后来这些树慢慢地老化。退耕还林以后,村民每年只能得到每亩50元的补助。一些村民觉得不划算,在退耕地里种上了各种农作物。
记者在靠近河边的一大块退耕地里看到,种植的板栗树稀稀落落,有的几乎被掩藏在浓密的油菜当中,还有一块退耕地长满杂草,很难分辨出哪些是栽种的树苗。正在河里打鱼的藤旭立老人说:“农民得利很少,树就种得很差,如果让农民自己来搞,会种得很好。”
对于承包大户和普通农户的分成是否合理?零陵区林业局局长杨善玉说,在承包期内,农户每年每亩地能得到50元或60元或80元的补助,合同期满后,林木归农户,每亩地能产出七八个立方米的木材,按目前每立方米木材500元计算,老百姓能得大头。但记者发现一份合同上还这样约定:成林后木材由承包方和村民对半分。
主管退耕还林的纪检组长屠纯升说:承包大户要请人造林、管护、补植树苗,要很多开支,而老百姓一分钱也不要出。
记者要求看全区的承包合同,杨善玉说:“管合同的人不在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