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文斌
据成都日报报道,今年1月3日是国家法定公休日,又恰逢“周二半价日”,成都太平洋电影院线新城市影业有限公司以“节假日”为由,拒不执行周二半价,影迷李小姐购票观影后,将影城告至成都市青羊区法院。
法院认为,1月1日至3日为国家法定放假期间且在购买电影票时,李小姐已经清楚地知道电影院是按照全价销售,但她仍然购买了两张电影票,即该服务合同宣告成立。因而,法院判决,影城无须退还“多收50元”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