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食人狂”被改判终身监禁
9日,在德国现代法律历史上“演出”时间最长的“恐怖剧”终于结束,“罗滕堡食人魔”阿明·迈维斯因谋杀一名男子以吃下其器官而被判终身监禁。
当法兰克福的法官宣布判决时,44岁的迈维斯的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他点点头,闪露了一下那令人恐怖的牙齿,然后走出了法庭。但是,在他的身后却留下了一幅“食人地狱”的幻象,自2003年他首次被审判以来,这一幻象就一直浮现在德国人的脑海中。
由于其受害者布兰德斯曾表示愿意被他吃,德国一家法院2004年初判定迈维斯的行为属于“应请杀人”,类似于“过失杀人”。这家法院由此判处迈维斯8年半监禁,但上诉法庭以后认为判得太轻,要求重审。按照德国法律,谋杀罪将被判处终身监禁,但“如果是在被害人要求下进行”,杀人者最高只能被判5年监禁。
9日,法官接受了检方的意见,认定迈维斯的动机是与性有关的,且超过了其受害者要求死的愿望。这一判决表明:食人就是谋杀。检察官马库斯·克利尔说:“他想在自己头脑中记录下一个电影,他将反复播放这个电影,以得到性满足。”
迈维斯的律师恩奈尔9日表示,他将就这一判决上诉。恩奈尔说,既然布兰德斯愿意被杀,迈维斯所做的只是让其“安乐死”,他面临的最长刑期应该只有5年。但法官驳回了这一说法,并表示,在杀死布兰德斯后,迈维斯又通过网络寻找新的受害者。
法律专家说,迈维斯不太可能推翻这一判决,但其服刑15年后可能获得假释。由于迈维斯已服刑了3年半,他可能会在55岁时获得自由。据悉,在迈维斯服刑期间,犯人们都不理睬他,尤其是在吃饭的时候。法律专家说,狱方可能会让迈维斯做一个图书馆管理员,但不会让他在厨房工作。
■文/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