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报道本报记者 林立 报道五个月的时间,九百多家“个人公司”在南京诞生。从2006年1月起实施新《公司法》以来,允许一个自然人或法人投资设立一人有限公司的条款备受关注。大批个人创业者领到了营业执照,从服装、鞋帽、针纺织品批发零售,到家装咨询、房地产经纪,他们的业务包含了将近大部分的商业类别。 戴着“一人公司”的光环,他们在南京过得如何?
对方怀疑自己的资质
2006年1月10日,陈建军在南京市白下区工商分局领走了新公司法实施后的“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这也是南京第一份“一人公司”营业执照。陈建军的公司办公点位于白下区光华路,公司营业执照挂在墙上,金灿灿的。他表示,以前自己都是以经营部的名义来开展电梯业务的,而在与一些公司的竞争中,自己个体的身份有时候根本就没有竞争的资格,一些明明自己可以承揽的业务别人就是不让你做。而现在注册公司以后,在和别人谈生意的时候,对方首先对自己的资质不怀疑了,加之自己的努力,现在的业务不仅比以前多了,而且也做大了。陈还说,按照原先公司法规定,他自己的公司需要注册资金50万元,而现在只需要10万元。加之其他一些简便了的手续,都使得有心做大业务的他,如愿开了一家属于自己的公司。陈并没有过多地考虑“一人公司”的情况下,如果公司和个人的财产分不清楚,到最后个人还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他说时刻提醒自己要合法经营,不要有纠纷发生。
仅仅是创业的开始
据了解,目前的一人公司更适合这类人群:初始创业、能拿出的资金比较有限、自己有一技之长或一定的从业经验及背景。记者从南京市工商局了解到,目前南京所有区县基本上都注册有“一人公司”,经营范围涉及造纸、石化、工业原料、电子产品、广告及教育。并非有些观点所称,“一人公司”仅局限于服务业。“对于这900多家注册企业,如果与南京几万个体户相比,一人公司的数量还是显得太少了,简直是微乎其微。”一位工作人员说。这些数量“微乎其微”的一人公司,在诚信体系尚没有完全建立之时,该如何赢得合作伙伴的信任?又凭什么在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记者与所掌握的一人公司的老总们取得联系,每个人的回答都是很忙,几家企业老总在外地谈生意。对于一人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他们都表示,现在仅仅是创业的开始,除了固定的客户外,还有许多需要开拓,一人公司是未来发展的趋势。与陈老板一样,摆脱个体户身份从而做一人公司老板的还有张明。今年只有29岁的张明,15岁初中毕业后学会了驾驶技术,之后四处打工挣钱,曾把父母为他积攒的结婚钱用来买车。前后跑过中巴车、长途客运,但都不景气。一人公司不仅令张明如愿以偿,同时还激发了个人创业的激情。如今已是华宁电子公司老总的他告诉记者,与私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相比,一人股东可以免于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相比,一人公司享有更大的开业自由,即使找不到理想投资伙伴也可开办公司。一人公司实际上在起一个引导作用,即把形式上多人股东的公司引导成为真正的一人公司,充分发挥“一人公司”经营灵活、决策简便、运作高效、成本低廉的优点。
一人公司不是没有制约
“门槛高、管理严”是制约“一人公司”发展的两大主要原因。据了解,一是与有2名以上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相比,一人公司注册门槛较高。按照新《公司法》规定,2~50人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而一人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却为10万元,还须一次性足额缴纳。二是与个体工商户相比,法律对一人公司的规定更为严格,管理成本也更高。此外,“股东作决议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公司”等其他限制条件,也让诸多有心创业者更倾向于选择多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个体工商户等其他形式。张明告诉记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要每一会计年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还要经过审计,这对个体经营者来说,太麻烦了。他建议,一人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在发生债务纠纷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目前,更多人仍会选择注册有限公司或者继续保持个体户的身份。”白下区工商局相关人士分析,法律规定一人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必须达到10万元,并且不能用其他实物资产抵。这些可能会让许多个体户和其他投资者谨慎而行。
开办一人公司不能赶时髦
根据南京市工商局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2月份,“一人公司”注册幅度迅猛,而3、4月份相比,注册数反而减少了16家。与元旦开始允许了“一人公司”的诞生,络绎不绝前来咨询相关事宜的市民相比,大多数个体经营者则选择冷静观望。对不少市民关心的个体户和一人公司的区别,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个体户由个人或家庭承担责任,而一人公司除法律地位不同,其税收体制等方面也不同。目前,有限责任制企业占到80%以上,对一人公司的发展前景,完全遵循自愿的原则。“降低了投资注册资本,放宽了出资门槛,这样的条件对于真正想投资做生意的人还是蛮诱人的。”当初有人估计,以后,将最低注册资本控制在10万元以内的企业肯定会越来越多。允许自然人或法人注册成立一人公司,这可以为创业者提供不少机会。记者在工商部门了解到,新公司法实施以后,注册“一人公司”的市民占据了绝大多数。但是由于它是新公司法的一大创新,因此也有不少新规矩,市民在选择的时候还应该有所慎重。因为“一人公司”成立后,公司和个人的财产分不清楚,到最后个人还是要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当纠纷发生时,还是会带来极其复杂的法律后果。对于一人公司因缺乏股东之间相互制约,较容易出现操控、掏空公司等现象,南京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市民开办一人公司不能“赶时髦”。(编辑 暴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