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新政鼓励企业自主创新
根据我省“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到2010年,全省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将达到1.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超1万亿元,其中高技术产业产值超过5000亿元……为鼓励企业自主创新,近日浙江省出台《关于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的若干意见》。
今后,我省将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所得税额。也就是投入100万元,可抵扣所得税150万元,而且可以在5年内结转抵扣。《意见》规定,对新办的各类科技中介机构免征两年所得税。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开展行业技术预见、规划、评估和咨询等科技服务。另外,要建立健全中小型科技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凡向高科技企业及民营科技企业提供信用担保超过其累计担保额70%以上的信用担保机构,可按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有关优惠政策。
(记者朱梦绮通讯员钱玉红 每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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