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治报道》独家调查:“死于派出所”之六大悬疑
新闻回放:河南郏县民警打人致死 私了协议揭开20年前悬案
导视:
他为何在派出所里意外死亡? 尸检报告为何由犯罪嫌疑人的上级部门作出?
北京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主任 孙东东:“又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尸体怎会突然失踪? 刑事追诉怎会戛然而止?
中国政法大学刑诉法教授 洪道德:“不存在有罪无罪的问题。 ”
一个犯罪嫌疑人为什么在19年间顺利升迁?
一纸私了协议为什么盖有政法委和公安局的公章?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 曲新久:“这刑事和解了,这个当然是违法的。”
《中国法治报道》记者独家调查
三位法学专家权威解读 —— “死于派出所”之六大悬疑
主持人:20年前,一位普通的公民死在了河南郏县的一家派出所里,20年过去了,这起发生在派出所里的人命案真相却仍然笼罩在重重迷雾之中。
解说:他就是本案的受害者贾金发,河南郏县的一位乡村医生。1986年9月26日,贾金发在和同伴去城里办事的路上与他人发生纠纷,随即双方来到当地的公路派出所解决纠纷。4小时后,贾金发死在了派出所里。贾金发在派出所的几个小时里到底遭遇了什么?他究竟是怎么死的?这是案件留给人们的第一个问题:贾金发因何而死?
贾金发死亡三天之后,人们终于在郏县人民医院见到了贾金发的尸体。贾金发的小女儿贾赛菊告诉记者:当时,他们都被父亲的惨状惊呆了。
同期:死者贾金发的女儿贾赛菊
我拉着我母亲衣角在旁边,我看我父亲一眼就不敢再看了
目击村民王富安
两眼瞪着 脸有点泛紫
死者贾金发的母亲 申免把衣服一掀开,
一个皮鞋印印在心口,三天了,孩子死三天了,皮鞋底上的痕迹都印在孩子心口上了。
解说:据贾金发的家人和当时的一些目击村民说:贾金发的尸体上有明显的外伤伤痕,然而,当时主持处理事件的郏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李海林却一再强调:贾金发的尸体上没有伤痕。
同期:原郏县公安局副局长李海林
身上没有任何外伤,不存在外伤,不存在打,不存在虐待
解说:郏县公安局和贾家人对贾金发死亡后状况的描述截然不同。那么,贾金发死亡之前在派出所到底遭遇了什么呢?
同期:目击证人王保池
当时谁也没有料到会出现那样的事况。可以说是祸从天降。
解说:王保池,本案最重要的目击证人。案发当天,王保池与死者贾金发一起出门办事,也是一起到派出所解决纠纷。王保池明确告诉我们,在派出所里,贾金发言语中得罪了值班民警岳建军,从而招来了民警岳建军的打骂。
同期:目击证人 王保池
岳建军确实是打金发了,确实是打了,他就用手铐摔了,摔了之后就把金发摁在那里了,就把金发铐了,他也用脚跺了。这是事实。
解说:民警岳建军当时是否真的在贾金发死亡前打过他呢?当时与贾金发发生纠纷的面包车司机石广见在证言中说:建军说另一个(民警),“把手铐拿来”,而后他俩把他(贾金发)按倒在地。在办公室出来,又将他(贾金发)关在一个小屋里,他在小屋里又哭又叫。情况真的是这样吗?案发后,当时的郏县政法委书记王法堂亲自去过现场。
同期:河南省郏县原政法委书记 王法堂 20:11
我也到现场去了,人死了之后我也去看了,是在桌子腿上铐着。
解说:记者随后拨通了当时的郏县公路派出所值班民警岳建军的电话。
同期:记者:您是岳建军吗?二十年前您当公路派出所民警的时候,殴打过一个叫贾金发的人吗?
民警岳建军:二十年前发生过的事,我现在还在公安机关干。
记者:您的意思就是不可能发生过是吧?
民警岳建军:你自己考虑。
解说:1986年的9月26日,公民贾金发在进入派出所4个小时后死亡。当天晚上,郏县检察院就将此事定性为刑事案件,派人进行调查。贾金发死在派出所两天之后,在郏县政法委主持下,来自平顶山市公安局、郏县公安局、宝丰县公安局的五名法医组成了解剖小组,对贾金发的尸体进行了解剖。正是这一解剖引出了本案的第二个问题:为何由犯罪嫌疑人的主管单位进行尸检?
这就是1986年10月20日,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安局对贾金发的尸体进行检验,作出的刑事技术鉴定书。鉴定书上尸表检验所见:左前额、项右侧、左侧腰部、右手和手臂膝盖分别都有表皮剥脱和皮内出血现象。“胸部第四、五肋软骨上缘肋间肌出血;双肺被膜有少量散在性出血点,双肺淤血”。“头部左侧顶部帽状腱膜出血,左枕部帽状腱膜出血”。心脏普遍增大,冠状动脉组织出现粥样硬化,冠状动脉管腔堵塞三分之二等冠心病病灶。
我们从这份鉴定书上可以看出,贾金发全身有多处外伤和出血点,但鉴定书没有指出这些外伤与贾金发死亡之间的关系,而是直接得出了贾金发因冠心病发作而死亡的结论。在这份死亡鉴定书的落款处我们看到赵进友等五名法医的名字,这五名法医全部来自平顶山市公安系统,其中有两名就是郏县公安局的法医。
同期:北京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主任 孙东东
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当中他属于侦查机关,那么侦查机关自己鉴定,自己侦查,叫自侦自鉴,而且这个案件又涉及到公安人员,所以等于什么事都是他自己做,又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那样这个鉴定的结论的真实性就必然会引起其他人的猜疑。
中国政法大学刑诉法教授 洪道德
最最关键的是 我们说,公安机关无权组织法医进行鉴定。就应当由检察院来组织。这是他们最大的,违反了管辖(原则),又违反了回避(原则)。
记者:这种在违反了管辖(原则),也违反了回避(原则)的这样一个前提之下,做出这样一个鉴定可信吗?
洪道德:不可信,不具有法律效力。
解说:对于这一报告的真实性,死者贾金发的家人也强烈怀疑。
同期:死者贾金发的母亲 申免 15盘
他们说孩子是冠心病, 我们家就没有,孩子的身体一直很好,14就学医,也没有听说他有冠心病。
解说:此时,贾金发的尸体就是进一步查明真相的最关键证据,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贾金发的尸体应当进行证据保全。但是,
围绕尸体这一最关键的证据,本案出现了第三个问题:尸体为何失踪7年?
1986年10月4号凌晨一点,就在贾金发的家人在郏县人民医院太平间前面的院子里守着贾金发尸体的时候,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却发生了。
同期:死者贾金发的妹夫 杨学林
见了去两辆车,其中有一辆大概是公安局的车。
同期:死者贾金发的妻弟:彭新涛
五六个人是公安人员,穿着警服。
同期:死者贾金发的妹夫 杨学林
从我们跑过去,那人抬着棺材,就把它装车上了。
同期:死者贾金发的妻弟:彭新涛
都拿着枪,我当时也紧张,就也吓跑了。
解说:那么,贾金发的尸体真的是被公安人员半夜运走的吗?记者采访了当时负责处理此事的郏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李海林。
同期:李海林 河南省郏县公安局 原副局长
咱公安局派的人,当时我也去了。
解说:李海林承认,当晚确实是公安局派人强行运走了死者贾金发的尸体,然后他们把这个关系到案件真相的最重要的证据埋到了郏县火葬场的烟囱下面。
同期:记者:公安局为什么要把贾金发的尸体从医院运到火化厂了呢?
李海林 河南省郏县公安局 原副局长
因为影响到人家县医院的工作了。
记者:公安局把贾金发的尸体运到火化厂有没有通知家属?
李海林 河南省郏县公安局 原副局长
这个情况我就不知道了。当时给他(死者家属)做工作是做不通。
解说:对此,法学专家洪道德认为,即使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这样的做法也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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