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初(宣传干部)
积攒8年的13600元整容钱被偷了,失主不但不怪小偷,还在报上告诉小偷,“我不恨他,只希望他走正路,如果急需用钱就拿去应急。”来自万盛区景星乡的徐永芳在伤心之余说出了这番话(5月18日《重庆晨报》)。
这钱本是徐治病的,身处困境她却能如此宽容,让人心生敬佩。出于常理,小偷乃过街之鼠,当该人人喊打。我无意去怀疑徐永芳的善良,也欣赏她的宽容大度,但我决不支持这一做法。因为,宽容也需要有一个“度”!
德国学者赫尔达在《促进人道的信札》中表达了一个观点:要是对人宽容而不认识其弱点和缺点,便成了姑息纵容。事实上,宽容若能达到治病救人之目的,那当然是我们所愿意看到的,但并不是每个小偷会因受害人的宽容而幡然醒悟。试问,有多少小偷不是惯犯呢?他们屡教不改,全然不顾被偷之人因此而遭受的痛苦。另外,那些专门在医院等地行窃的小偷,他们偷取别人的救命钱,无异于间接杀人!
哲人塞涅卡曾说,“谁都饶恕与谁都不饶恕同样残忍。”如果宽容背离了正常的道德评判,反而会纵容不道德。因此我认为,对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严惩,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正义、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