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俞刚)昨日,西安市召开2006年秸秆禁烧工作会议,与往年有所不同的是,新出台的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在监督检查方面进行了创新,西安市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与省气象局合作,首次使用遥感技术,通过卫星云图对各区县秸秆禁烧情况进行监控。
副市长挂帅综合考评重奖区县
西安市政府昨日专门成立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杨广信副市长任组长。今年的秸秆禁烧检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夏季检查时间为6月1日至15日。由环保、农业、公安、交通等部门组成市级秸秆禁烧核查组;秋季检查时间为10月1日至20日。
西安市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将对全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综合考评。辖区没有焚烧秸秆现象,无着火点,无人员伤亡,无财产损失,秸秆禁烧率和综合利用率100%的,奖励县政府6万元,区政府5万元;对辖区内着火点在5处以下,秸秆禁烧率大于95%,综合利用率90%以上,无人员伤亡,无财产损失的,奖励县政府4万元,区政府3万元;对辖区着火点在10处以下,秸秆禁烧率大于90%,综合利用率85%以上,无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奖励县政府2万元,区政府1万元。
重点禁烧区一个着火点罚5000元
方案确定的全市六大重点禁烧区域为:未央区、灞桥区和雁塔区全部区域;西安咸阳国际机场,户县、临潼军用机场周边20公里范围内;西宝、西潼、西铜、西汉、西蓝、西阎、绕城等高速公路及铁路、国道和省道两侧和森林周围5公里范围内;郊区和区县政府所在的城镇区域;郊区和区县的油库、粮库及所有仓库、通讯设施等区域;各区县政府可根据辖区的实际,在自然保护区和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他人文遗址等周边地区划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重点区域。
凡是在辖区焚烧秸秆的,一律按“着火点”认定。在重点禁烧区范围内,每发现一个着火点,罚所在区县政府5000元;在重点禁烧区外,罚所在区县政府2000元,每烧1棵树,罚款100元。对于各个区县,工作不力、失职渎职,本区、县境内着火点在20处以上,秸秆焚烧面积较大,秸秆禁烧率小于80%,并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将视其情节按照有关规定对区县领导进行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