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邢台电(记者张会武)本来只允许收3元成本费的“补办户口簿”却要收53元,而且还没有开单据,这样的事情就发生在南和县公安局贾宋镇派出所。
26日,记者陪同一村民前往南和县贾宋镇派出所补办户口簿,当该村民办理完时,该所工作人员让其交53元,至于53元的名目以及为什么不给开单据,工作人员却说“我们这都这么收,公安机关还能乱作为?”随后催促办理者赶快离开。
26日下午,记者从南和县公安局户籍科了解到,补办户口簿只允许收取3元的工本费,至于多收的50元钱,如果确有必要,派出所也应该有名目,应该给村民解释清楚,并且必须开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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