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警方分析街头诈骗案特点并做相关提示
昨天,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全省打击经济犯罪工作有关情况。其中,省公安厅对街头诈骗案件进行了统计与分析。2005年,全省共立街头诈骗案件1844起,占全部诈骗案件的33.5%,同比下降16.1%,涉案金额2437万元,同比上升140%。
侵害对象
女性和中老年人为主要目标
由于妇女和中老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反抗能力相对较差,且他们往往掌握家庭的财权,在较短时间内即能筹集到大量现金,一旦遇到高额利润的引诱极易上当,因此成为街头诈骗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主要目标。
据统计,2005年黑龙江省街头诈骗案件中,女性受害人占70%,50岁以上的中老年受害人占56%。
作案手段
“看病消灾”为主,花样不断翻新
街头诈骗犯罪之所以能屡屡得逞并呈现发展蔓延态势,与犯罪分子有一整套的诈骗程序和行骗手段密不可分。诈骗犯罪嫌疑人往往精心编织圈套,有选择地寻找作案对象,同时善于抓住受害人心理,提出各种令受害人心动的条件,逐步解除受害人的疑虑。
2005年,黑龙江省发生的1884起街头诈骗案件中,以“看病消灾”为名的诈骗案件575起,占31.2%;以丢捡物品、扔“炸药包”的方式进行诈骗的案件439起,占23.8%。其余依次为利用假外汇诈骗,以合伙做生意为名诈骗,利用假金元宝诈骗,利用假药材诈骗,以假尼姑、假和尚,兑换国库券,买卖邮票、古币、手表等为名诈骗的案件。
警方提示
提高警惕不贪图小便宜
警方就此提醒市民,要提高警惕,不要相信陌生人以骗取钱财为目的的谎言。特别是女性和中老年人一定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遇到陌生人游说,做出付出钱财决定前要征得家人同意,谨防骗子害人。不要贪图小便宜,不要参与封建迷信,看病要上正规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