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31日电(记者田雨、陈菲)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31日介绍《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实施情况时称: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持续升高迹象。
在介绍“儿童发展面临的挑战与对策”时,妇儿工委办公室介绍,近年来,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 1982年、1990年、2000年我国分别进行了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出生人口性别比分别为108.5、111.3和116.9,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持续升高的迹象。
非法的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的流产、引产被认为是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重要原因之一。据此,妇儿工委办公室提出:制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行为,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趋势。
事实上,已经于去年年底和今年4月两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六)草案明确规定:对违反国家规定,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行为,将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专家建议,在修改刑法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的违法行为的同时,还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培育男女平等的生育文明观念,从思想观念上解决性别歧视问题。
此外,“十一五”规划中亦明确提出,要“采取综合措施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问题”。
出生人口性别比是指每百名出生女婴对应男婴数,联合国设定的男女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值为103-10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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