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现在我真是很委屈,200多块钱的货加上20元的快递费用,只换来两张6月3日的《北京晚报》。”
小吴在淘宝网上做“生日报”的生意已经半年了。一个月前的一宗生意让他真实地感受了一把网上贸易的风险。
一场交易一肚子委屈
所谓生日报,就是一种将若干年以来顾客生日当天的报纸集结成册的纪念礼品。
5月,一个叫“莱依网”的网友要求购买1990年到2000年共10份5月25日的《光明日报》,小吴连带快递费用开价210元。对方在5月20日收到货物后却提出必须得到优惠,否则就拒绝确认付款,还在淘宝网上投诉小吴。
为了息事宁人,小吴最终接受了对方的退货要求。于是对方在6月4日发出一份邮包。但包裹里却是两份6月3日的《北京晚报》。
由于淘宝网已经把费用打回到了“莱依网”的账户,小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我在淘宝做生意已经半年了,绝大部分买家很讲诚信,没想到这次碰到一个‘耍赖’的。”
网上交易缺乏证据没法维权
而在此之前,商务部刚刚发布了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意见提醒网上消费者,在进行网络交易时,尤其要注意保存网上交易记录,以作为纠纷处理时的证据。日常交易信息,最好在完成交易后再保存60天以上。
不过,即便是这样的提示也难以解决网上交易所碰到的问题。比如说,小吴的这宗生意。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的王红燕律师认为,小吴只要能提供证据证明对方没有履行返还的义务,就可以要求对方重新履行。杭州市公安局网监分局网络报警处置中心工作人员对此也做出类似的答复。
但问题恰恰在于此。
拱宸桥邮政所的主管朱诚说:“他当时的确是当着我们的面打开的邮包,里面也确实是《北京晚报》,但邮局不是权力机关,只负责将邮包送到收件人手中的,也没有类似先例。因此不能出具书面证明,只能提供口头证明。”
建议:网上交易多用快递
淘宝网公关部负责人卢先生对广大网络购物用户提出三条建议:一、尽可能选择同城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比较可靠;二、交易前最好查询对方的信用记录,但也不能迷信积分;三、异地交易最好使用快递,可以在签收前核对货品,假如有误可以要求退回。“邮包和快递不同,必须签收后才能打开,少了核对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