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房产竟被发展商出售
颖力公司涉嫌“一房两卖”,30余业主将其告上法庭
鸿颖大厦的30余名业主在选择了房地产商承诺的“十年无息贷款”并入住后,却收到了银行的催款通知书,催其缴纳按揭款和利息。 昨日上午,一起涉嫌利用虚假购房合同向银行办理抵押按揭诈骗案,在深圳市中院开庭审理。
案情回顾房屋抵押后又卖出
据悉,鸿颖大厦的业主大多数都与售楼方深圳市颖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颖力公司)签订了“十年免息贷款协议书”。当业主们正在“享受”颖力公司帮忙付每月千余元的“无息待遇”时,却纷纷收到了银行的催款通知单,要求立即支付拖欠的按揭贷款及其利息,否则将拍卖房产。自己的房被谁抵押了?业主们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原来颖力公司早就将这些房产抵押给了银行。从1998年开始至2001年8月,作为颖力公司负责人的冯本现、关北超、刘家荣、夏建平等人首先以员工、亲朋好友的名义签订虚假的购房合同,然后便凭着这些虚假的购房合同向银行办理了鸿颖大厦部分房产的抵押按揭手续,从银行套取了房价60%的贷款。随后,颖力公司又将这些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产向社会公开发售,出卖给业主。
除了先抵押后出售外,颖力公司还将已经出售给业主的房屋以他人名义按揭抵押给银行,总共取得了鸿颖大厦中37套房子的购房人的购房款共800余万元人民币。此外,颖力公司还开发兴建了位于罗湖区草埔的“颖隆大厦”,在销售颖隆大厦的过程中,被告人冯本现、夏建平采用相同手段,获取了颖隆大厦中11套房子的购房人的购房款共200余万元人民币。
但颖力公司在将房产抵押给银行套取贷款的同时,也必须按月向银行交纳本金及利息,2004年,由于没有资金维持数十套房产的按揭还款,颖力公司只能拖欠着不交。银行也按规定按照房号送上催款通知,业主们这才如梦方醒。
庭审直击被告称只是违规操作
检察机关认为,颖力公司这种一边抵押按揭,一边公开发售的行为,造成一套房产出现业主和银行两个权利人,属于典型的“一房两卖”。颖力公司负责人冯本现、关北超、刘家荣、夏建平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但在昨日和此前的庭审中,颖力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冯本现却称这是一种销售手段,只是违规操作,不能算违法行为。颖力公司将部分房产办理按揭贷款手续是为了继续投资房产的开发,业主们交来的钱款也是用于还银行贷款,并非故意诈骗。
冯本现多次以“工作失误”为由对其诈骗行为辩护,法官提醒他,多次失误就可能造成犯罪。冯在最后陈述时称,他们公司拖延办证的症结主要是因为楼盘功能由办公楼变为住宅楼,从而造成了办证环节的难度。他希望法庭给他一个机会,让他们出来以后处理后续事宜,给业主一个交待。
除了冯本现外,其余3人均以取保候审的方式出庭受审,并各自聘请了辩护律师。其余3名被告人也均不认罪,法庭在审理后宣布将择期宣判。
庭外采访“无息贷款”问题多
无息贷款有何玄机?一位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无息贷款”就是分期付款,与普通按揭贷款不同的是:在未还清余款前,开发商不会协助购房人办理房产证,所以在“无息”期间,购房人未还清房款前,房子的产权属于开发商,可以由其支配。
在本案中,颖力公司拿着房子去抵押贷款,先捞一笔贷款,然后再卖给业主,再赚一份钱。以后,该公司只要处理好两者的关系,收下无息贷款,再还银行按揭,还能继续运转;但是一旦资金出现问题,那就得出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