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东大埔警方调解双方将奖金按四六分成
广东梅州大埔一彩民让人代买彩票中了386万元巨奖,而代买人却拒不承认,引发了一场纠纷。日前,这起彩票纠纷案终于得到圆满调处,当事人双方同意将税后奖金309万多元按四六分成进行分配。
据了解,托人购买彩票的彩民姓邬,现年57岁,是大埔县湖寮镇新村村民。该彩民有买福利彩票的爱好,特别是今年4月20日高陂“南粤风采”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点搬到他的车行对面以后,他便从4月26日第(0813)期开始至今,必买一单注号码为“02.05.07.11.28.31.33”的彩票,期期都买。据该彩民在报案时称,此组号码是由他孙子的出生年月日时辰及儿子儿媳的岁数组成的。
5月11日,邬要回县城办事,便在店里拿出10元钱,并从各期固定买的彩票当中抽出一张(02.05.07.11.28.31.33)组号的彩票,连同那10元钱一并交给店里的员工阿扬,叮嘱他从0820期开始帮他买此组号码的彩票,从0820期至0824期分五期购买,一期2元。
5月27日下午,当有人提及“阿扬中了一等奖,准备要买新车”时,邬老板突然想起,他于5月11日交待阿扬购买五期固定号码彩票。于是他马上到对面福利彩票投注点核实中奖号码,发现中奖号码正是他一直坚持投注的号码。于是他找阿扬质询,但阿扬却称彩票已被他扔掉了。过了不久,阿扬便关了手机,玩起了“失踪”。
事后,邬某决定直接起诉至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方得到消息后,提出四六分成的条件。同时提出要从其四成奖金中拿出60万元捐修2条水泥路造福群众。经过多次反复协商,双方终于签下协议,同意将税后奖金309万元按四六分成进行分配,其中邬某分得185万元,剩余部分由阿扬及其舅父赖某分得。
据广州日报今日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