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吴宇宸)日前,市政府下发《成都市中心城区大气环境污染处置工作预案》,明确规定了大气环境污染处置工作预案的分级标准,以及每个等级预案下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
《预案》规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每日13时前会同气象部门提出未来24小时空气质量预测报告,当预测到24小时后环境空气质量将会出现污染态势时,指挥部办公室将根据预测信息,确定启动预案等级。 空气污染预测指数(API)达到101~150时,启动Ⅳ级预案;指数达到151~200时,启动Ⅲ级预案;指数达到201~300时,启动Ⅱ级预案;指数达到300以上时,启动Ⅰ级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