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16日电近日,有关部门对黑龙江省19所高校的实验教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有的实验动物来源不合格。这一问题已引起省政协委员的关注。
据省政协委员、哈尔滨兽医研究所陈洪岩博士介绍,在黑龙江省一些高校的生命科学领域各学科的教学中,使用实验动物是教学的重要手段之一。 教学用量最大的实验动物有实验小鼠、大鼠、兔等。据调查,由于经济利益原因,黑龙江省有些院校使用无生产许可证单位提供的实验动物作为教学动物,这些动物来源不清楚质量无保证。这些动物可能会携带某些人畜共患疾病病原,对接触动物的人员具有潜在的威胁。在我国一些城市曾发生过因使用不合格的实验动物导致人感染的病例。此外,使用不合格的实验动物,也可导致实验结果可靠性差,使得一些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质量不高,影响研究项目的水平与进展。
实验动物,是指经人工饲育,对其携带的微生物实行控制,遗传背景明确或者来源清楚,用于科学研究、教学、生产、检定以及其他科学实验的动物。由于实验动物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实验人的健康及实验数据的准确性,黑龙江省有明文规定,在各类科研项目立项申报、成果鉴定等工作中,凡涉及应用实验动物的,必须来自有“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有关人员必须持有“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岗位资格证书”。
有关部门日前对黑龙江省19所高校的实验教学用动物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除了使用传统的实验动物(小鼠、大鼠、家兔等)外,还使用大量人工饲养条件下的野生动物(鹿、啮齿动物等)。传统的实验动物主要从实验动物供应商直接购买,有少数供应商没有资质。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主要从饲养场直接购买,由于饲养场通常仅有常规的卫生防疫条件,与实验动物饲养场的要求差距很大,不符合实验动物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