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司机付某和儿子拉货到云南,为节约成本揽了一个拉烟叶回重庆的业务。岂料“捡小便宜吃大亏”,父子俩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逮捕。目前,此案正在九龙坡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中。
据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侦查,去年11月6日,车主付某和儿子开着大货车送货到云南后,为了节约成本,不让货车返空,他们找到昆明一家货运信息部,要求介绍业务。 通过信息部,他们揽了一个运输烟叶的业务。当天下午3点多,付某等人根据信息部提供的货物押运员电话与李某等人取得联系后,前往云南昭通市装货。
第二天下午,他们在当地一个乡村公路边装满一车烟叶后,准备把这批烟叶运往万州。当大货车开到成渝高速公路白市驿路段时,市烟草专卖稽查总队执法人员将其挡获,当场查获的烟叶共计18400公斤,价值19万余元。
警方认为,付某等人明知无烟草准运证不得运输烟叶,在知晓这批烟叶无烟草准运证的情况下仍然运输,涉嫌非法经营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记者易守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