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法委纪检委联合发文要求
报复打黑干警 从重惩处
本网讯记者马竞记者从河北省政法委获悉,中共河北省政法委和纪检委6月13日联合发文,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护“打黑除恶”干警的人身、家庭和财产安全。
记者注意到,这份《关于在“打黑除恶”斗争中依纪依法保护政法干警的意见》特别指出,要防范黑恶势力诬告陷害办案干警,严密防范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利用手中权力打击报复办案干警;对诬告陷害和打击报复办案干警的,要依纪依法从严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从重惩处。鉴于“打黑除恶”斗争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该文件还提出,对办案干警在“打黑除恶”斗争中因执行公务而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有关部门要依法确认;对防卫过当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应承担刑事责任的,要依法予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该文件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受理被处理干警的申诉,对受到诬告陷害的政法干警,负有调查处理职责的部门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及时为其恢复名誉;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补偿;政治待遇受到影响的,要及时恢复其政治待遇,消除不良影响。对因违反工作程序导致政法干警被错误追究责任和影响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的,要对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进行责任倒查。(责任编辑:郑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