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法官划走存款银行被判赔损失
法制网讯 曹景常记者梁国栋存在银行40多万元的存款被假冒法官划走,储户的损失由谁承担?近日,长春市民王先生心里的石头落地了:他与银行打官司赢了。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令银行赔付王先生存款43万元及利息。
法制日报2005年10月8日二版曾以《无业人员何以制造惊天诈骗案》为题报道了这起案件,王先生就是吉林省“假冒的法官划拨他人存款181万”诈骗案的受害者之一。他从2003年7月30日起,在某银行长春支行下设的某储蓄所,先后4次存款43万元。2005年7月30日,他到该储蓄所取款,工作人员称因他输了官司,他账户内的钱已被法官划走了40万元。王先生找到长春市某区法院,法院负责人告诉他,快去报案,可能有人假冒法官诈骗。
案子很快被长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破获,但181万元巨款已被假冒法官卢海龙等人挥霍。王先生多次向银行索要存款未果,没办法,只好一纸诉状将该银行告上法庭。(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