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日前记者从静安区了解到,为了提升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水平,完善市容环境卫生质量,静安区成立了市容环境卫生质量监督中心,监督的范围包括市容环卫管理与作业两个方面。
今后他们将负责沿街门责区域、道路市容、小区环境、集市与在建工地的环境卫生。 对市容环卫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质量监督中心将采取督办的形式,责成街道市容进行快速处理,并纳入对各街道市容所的考核范围。对环卫作业方面存在的问题,将采取告知的形式,通知静安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经营业务部。
为了确保夜间市容环境卫生质量,监督中心将每天分为两班制。早晨7:00至下午15:00为一班;下午15:00至夜间22:30为一班,每天不间断地对全区市容环境卫生质量状况进行督查。
监督中心原则上将每周撰写一期督查信息,对督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对整改不及时及反复发生的问题进行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