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56岁的李娟是甘肃人,6年前匆匆相识后,她与比自己大15岁的成都某设计院高级工程师杜林结为夫妻。没想到两个月后,两人闹起了离婚,6年拉锯战下来,官司也打了几次,但婚并没有离成,李娟也回到了甘肃,其间,杜林又和另外的女子王瑶扯了结婚证。 李娟从甘肃赶到成都,以重婚罪将杜林以及王瑶告上法庭。昨日,青羊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
妻子:没离婚他怎能娶别人
李娟是甘肃某工厂的退休职工,6年前,她与比她大15岁的高工杜林结为夫妻。但婚后两个月,他们闹起了离婚。不久后,李娟回到了甘肃。2002年,杜林向李娟当时在甘肃所居住地的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2003年4月,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并将杜林名下的一套成都闹市区的房子判决给了李娟。对于离婚,杜林没有意见,但他不愿将自己居住的房子判给李娟,于是,他向李娟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离婚案被发回重审。
案件重审时,杜林没有到庭,2005年,李娟居住地的区人民法院将这起离婚案以撤诉处理,于是,两人的婚依然没有离成。但李娟没有想到的是,2003年12月,杜林竟以“丧偶”的婚姻状况,和另一名女子王瑶从民政局领到了结婚证。得知此事的李娟赶到成都,以重婚罪起诉两人,并提出10万元的民事赔偿。
丈夫:重婚是因为对法律无知
杜林称,2003年4月法院一审判决他和李娟离婚后,他只是对把房子给李娟的那款判决不服,于是才上诉。由于自己身体不好,不能再去甘肃那么远的地方,便委托一名当地人代理,但对于重审情况,那人一直没有告诉他,他也不知道自己被裁定撤诉。因为对法律的无知,杜林心想自己只是不服房产的判决,于是他想当然地以为,甘肃当地的法院重审只针对房子的归属判决,对他们两个是否离婚的一审判决没有影响。2005年12月,认为自己已经离婚的他与王瑶结为夫妻。
代理人也承认,杜林有重婚情节,但这完全是出于他对法律的无知造成的,没有主观故意。而且在得知自己和李娟的婚姻关系没有解除后,他已经及时改正,与王瑶在今年3月办理了离婚手续。而另一名被告王瑶认为,杜林夫妻俩的纠纷与她无关,她是在看到杜林向她出示的2003年4月那份准予离婚的裁定书后,认为杜林已经离婚,才和他结为夫妻,并且得知杜林还没有离脱后,今年3月已经和他解除了婚姻关系。
记者 李梦(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