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公款买“外围体彩”,被判11年刑
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通讯员王绮)记者昨日获悉,小出纳施鹭燕最终被定了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她狂赌“外围体彩”用了公款130多万元。
施鹭燕年幼丧父,家境贫困,从小就是一个乖巧、懂事的孩子,她的姨丈因此将她请到自己的公司里任出纳。
2000年开始,施鹭燕先是买合法的体育彩票,每次用自己的钱,花上10多元、最高100多元来买,偶尔中过几十元的小奖。2002年夏天,她听人聊起“外围体彩”(一种类似六合彩的赌博),说是中奖率比较高,于是开始赌36选7的外围体彩。施鹭燕从10元开始,越买越多,最多的时候她一次买了2.5万元,而且除星期天外,天天都下注,但一次都没中过。
从2003年1月起,施鹭燕开始挪用公款。因为大量公款都存在施鹭燕名下的银行卡里,她使用起来非常方便。至当年9月份,她一共挪用公司资金高达102万余元。之后,施鹭燕多次以“备用金”的名义从公司基本账户内取款,存入自己的卡中以填补缺口。
2003年7月19日,施鹭燕涂改10天前已入账的20万元现金解款单,重复入账;11天后,她又从公司基本账户中提取8万元,却在支票相关单据上说明是“作废”。套出的28万元,施鹭燕还是拿去买了“外围体彩”。
事实上,施鹭燕自己根本不清楚究竟拿了多少钱。她只知道每次需要钱时,就取三四万元出来,但她从来不记录。直到公司在财务审查中发现资金短缺,与她对账,施鹭燕才知道自己已经拿了100多万元。
在被捕前的两年内,施鹭燕摆过地摊、打过工,但根本无法弥补百万亏空。公司在追不回钱款后,报了案。市中级法院判施鹭燕有期徒刑11年,没收个人财产4万元。
(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