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华商晨报》报道28日8时30分,辽宁锦州市建国以来最大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在铁岭市中院公审。据指控,从1995年开始,锦州、葫芦岛地区出现了以董宝军为首的黑恶势力,至2003年形成了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涉黑组织总资产高达2800万元。 他们曾经“使唤”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朱良为他们整治仇家。28日,董宝军等27名成员被指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故意杀人、敲诈勒索等12宗罪名。
副局长给黑老大报私仇
1999年七八月,董宝军、刘佩军等人与王兆良、王兆伟合伙开采钼矿,因争夺利益双方产生矛盾。在多次预谋枪击“二王”未果的情况下,董宝军、刘佩军等人决定拿钱利用警方的力量整治“二王”,并由同伙卜照信找到时任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的朱良(另案处理)。朱良找到省公安厅刑警总队警察杨巍等人,后杨巍等人到葫芦岛调查王兆良、王兆伟“涉枪”案。事后,刘佩军、卜照信送给朱良人民币10万元,杨巍1万美元。
检察官受贿包庇凶犯
2001年11月,董宝军的手下王冕、王野、张世明等人枪击李某未果后,王野、张世明被警方抓获。王冕找到时任锦州市太和区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的杨志力(另案处理),送其5万元,求其帮忙。之后,又送杨志力8万元作为“活动经费”。同年7月,王冕找到时任锦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的李火,要投案自首。李火同意,并给王冕等人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事后,王冕送给李火4万元,李火实得其中的2.5万元。由于杨志力、李火二人的帮忙,王冕等人受到了较轻的处罚。
刑警副队长大肆出借枪弹
1999年冬,锦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兼副政委杜文利,将一把手枪及60发子弹送给王冕。2001年11月,在明知王冕要持枪进行犯罪活动的情况下,杜文利还是将2把猎枪及10余发子弹借给王冕。当得知王冕等人实施了犯罪活动后,杜文利还为王冕等人出谋划策。2002年11月,李火打电话给董宝军,让其把家中藏匿的2支枪上缴。事后,李火未对董宝军进行调查取证、采取措施,也未做任何处理。2支枪在未做枪检的情况下被销毁。
省纪检干部查案贪赃30万
杜文利的违法违纪问题被举报到省纪委后,2002年九十月,时为省纪检委纪检监察一室工作人员的彭波(另案处理)到锦州督办此事。为保住警籍,杜文利将存有80万元的存折交给中间人刘晓民(另案处理),刘晓民随后找到彭波,彭让刘先保管此款。2003年1月,对杜的调查工作结束,杜保住了警籍。2003年3月末,彭波在刘的住处拿走30万元。2005年,刘晓民案发,彭波怕受牵连,将30万元退还给刘晓民的姐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