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章玲芸)芜湖市将对市区医疗保险政策进行重大调整。
调整一是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费用段的个人负担比例普遍降低2个百分点;同时将大病医疗救助金最高支付标准由原来的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 二是从今年7月1日起,芜湖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由原来的以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标准为基数,改为以全省上年度平均工资标准加以确定。此外,参保人员住院结算时对医院的大额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由原来的30%%上调至50%%;同时对国家公务员门诊医疗补助待遇也将作出适当调整。大部分新政策从今年10月1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