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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我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工作的回顾
自第十次党代会以来,中共沈阳市纪委在省纪委和市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振兴老工业基地和构建和谐沈阳,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力度,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呈现出健康发展的态势,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深入治理突出的不良风气,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增强。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全市先后围绕领导干部收送钱物、多占住房、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清理。特别是针对我市党员干部中一度比较突出的收送钱物等问题,结合“慕马”案件后期处理,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专项述廉活动,通过深入宣传教育、个人自查自纠、签订廉政承诺、强化组织与群众监督,使各级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到不良风气的严重危害,增强了主动纠正问题的自觉性,全市共上交礼金890万元、违规购房款1180万元,自查清理超标准小汽车427台。为巩固和深化治理成果,防止不良风气反弹,着眼于制度约束和超前防范,先后出台了规范领导干部住房、配车、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有关规定,建立完善了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审批、廉政档案、廉政谈话等制度,重点加强对制售收受代币购物卡、领导干部借机敛财等问题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典型。通过坚持不懈的深入治理,在全市营造了抓廉、自廉的浓厚氛围,我市领导干部中一些突出的不良风气明显好转,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普遍增强,遵规守纪、廉洁从政的局面正在形成。
———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进一步纯洁了党员干部队伍。在市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五年来共受理群众举报51477件次,查处各类案件413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302人,移送司法机关512人。特别是先后查处了大东区委原书记聂秉孝、新城子区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王世卿、于洪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佟昆林等领导干部收礼受贿案件;市法院执行局原局长徐沈生、辽中县检察院原检察长刘绍斌等司法人员利用职权违纪违法案件;广宇工程机械修理厂原厂长于世虎、真空设备厂原厂长孔立仁等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侵吞国有资产案件;东陵区前进乡望花村原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徐宝文等农村基层干部贪占集体资产的案件,并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和外事纪律等方面的案件。通过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惩治了腐败分子,教育挽救了犯错误的党员、干部,净化了社会风气,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信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正确掌握运用政策,对违纪的党员、干部既坚持严肃执纪,又立足教育挽救,努力做到定性准确、量纪适度。同时,克服单纯办案观念,注重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深入剖析,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为有效解决发生腐败案件的深层次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营造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提供了重要保证。全市各级党政组织、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执政为民的理念,紧紧抓住教育乱收费、医疗服务和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加重农民负担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治理。通过开辟“民心网”、“行风热线”,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逐步形成了纠风工作的长效监督机制。针对一个时期在国企转制、涉农涉地、城镇动拆迁、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方面矛盾突出的复杂局面,先后对松辽汽车、辉山乳业、中宇华园、恒信花园、市农机试验场等群体访事件进行调查处理,认真查处其中的腐败和失职、渎职行为,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妥善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收缴和筹集大量资金及时补偿群众、安置动迁居民。经过积极探索,拓展工作思路,创造性地实行了纪检监察与信访部门领导干部交叉任职、邀请人大代表接访、组建下访工作队等举措,疏通群众诉求渠道,了解民意,体察民情,认真查办群众越级集体访背后的腐败问题,积极化解各类矛盾,全力维护稳定大局,这些做法受到中央领导同志和上级机关的充分肯定,荣获全省纪检监察工作最佳成果奖。为在营造和谐的发展环境中有所作为,注重发挥行政监察职能,及时受理市民、外商以及外来投资者的投诉,积极介入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加强对软贷款、国债资金、社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跟踪检查,纠正违规实施行政许可问题,严肃查处公职人员不履行和不正确履行职责行为,有力地保证和促进了“十五”期间各项建设的顺利进行。
———不断强化反腐败的各项治本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抑制腐败取得新的进展。全市按照中央关于标本兼治、注重预防的方针,不断深化反腐败源头治理。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等项改革稳步推进,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四项制度逐步完善,行政审批大厅、公开交易市场、“阳光”议事机制等“防腐工程”应势而生,政务、厂务、村务“三公开”工作全面推行,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正在形成。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与全市开展的“三个想一想”、“两个务必”、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等教育活动相融合,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坚持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组织开展的“慕马”案件警示教育、党纪条规教育、权力观教育和各种反腐倡廉专题讲座,推动了廉政理念深入人心;对张德山、许树文等百名勤廉兼优先进人物的培养宣传,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典范,弘扬了正气;电视剧《走近张德山》、话剧《温柔的“特洛伊木马”》,以及荣获全国新创廉政歌曲特等奖并被确定为全国纪检监察之歌的《光荣啊,党的忠诚卫士》等文艺作品,增强了廉政教育的感染力;读书思廉、家庭助廉和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等特色鲜明、寓教于建的教育活动,为反腐倡廉营造了有利的社会环境。随着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出台,集中开展了宣传活动,研究制定了我市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确定了阶段性工作目标,明确了任务分工,建立了责任体系,强化了督促检查。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的工作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完善,使全市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水平大幅度提升。
过去的五年,是我市反腐倡廉工作极不平凡的五年,是任务繁重、矛盾复杂、困难集中、力度强劲、成效卓著的五年。五年前发生的“慕马”案件,曾一度使沈阳的国际国内形象受到严重损害,许多人对我市反腐败走势和发展前景产生疑虑、担心和迷惘。面对严峻的形势和复杂的局面,十届市委肩负重托,不辱使命,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坚定信念,励精图治;纪检监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妥善处理反腐败斗争中的各种复杂矛盾,破解一道道难题,打好一个个战役,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我们可以自豪地说,历经磨砺和考验的沈阳人,以自己的聪明智慧和坚韧不拔的精神,探索出一条符合沈阳实际的反腐倡廉之路,任何困难和阻力都将被我们所征服,任何消极腐败现象都无法阻挡我们前进的步伐!
回首过去五年,我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也在实践中创造和积累了宝贵经验:
第一,必须把反腐倡廉纳入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之中,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全党齐抓共管的政治局面。全市各级党政组织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意义以及所肩负的历史责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市委、市政府主动担负并认真履行对反腐败的领导职责,对全市反腐败工作及时部署,具体指导,直接参与。纪检监察机关和各牵头部门认真履行职责,齐抓共管,特别是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龙头”作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强化追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正是由于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戮力同心,保证了我市反腐倡廉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不断取得明显成果。
第二,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反腐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对中心工作的保证和促进作用。各级党政组织对反腐败工作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不断深化,不反腐败,经济难上、改革难进、稳定难求,已经成为广泛的思想共识。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把反腐倡廉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总体规划,同步实施,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自觉融入振兴沈阳的伟大事业,将是否有利于推进中心工作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全力查处影响改革发展的腐败案件,积极协调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在保持反腐败力度不减的前提下,注重灵活运用政策策略,把握工作节奏,确保各项工作的稳妥运行。正是由于指导方针的正确,使我市的反腐败工作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建设的持续发展,促进了全市政通人和、百业俱兴大好局面的形成。
第三,必须始终坚持以史为鉴、警钟长鸣,把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作为我市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思路。几年来,如何切实汲取“慕马”案件教训,防止历史悲剧重演,始终是各级党组织认真思考的重要问题。在继续加大对腐败分子从严惩处力度,保持强大震慑力的同时,针对“慕马”案件在理想信念、党内生活、权力监督等方面暴露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反思深层原因,强化改进措施,注重工作的超前性、经常性和连续性。通过对新任职领导干部开展廉政培训、针对一些苗头性问题实施廉政谈话、重大节假日期间党政主要领导致信嘱托、纪检监察机关手机短信提示等举措,努力为领导干部打造廉洁从政环境,教育引导领导干部筑牢思想基础和道德防线。实践证明,坚持惩防并举,注重超前防范,既是保证党员干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的有效手段,同时也充分体现了党组织的良苦用心和对党员、干部的深切关爱。
第四,必须努力适应客观形势与任务的需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不断强化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各级党政组织把强化反腐倡廉工作力量作为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环节,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始终给予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为更好地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等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改进和完善队伍内部的监督管理机制,创新基层纪检监察体制,使纪检监察队伍的综合素质得到大幅度提高。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持与时俱进,锐意进取,立足本职,放眼全局,注重从政治的高度准确把握反腐倡廉的工作定位,从党和政府工作的大局科学把握反腐倡廉的工作进程,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出发着力把握反腐倡廉的工作重点,在推进我市党的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已经成为一支让党放心、群众满意,能够应对各种挑战,胜任各项艰巨任务的反腐倡廉的重要力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意识到,我市反腐倡廉工作与党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依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党政领导干部缺乏应有的忧患意识,抓反腐败的自觉性不强,工作还不到位;一些重点领域和部位的消极腐败现象仍呈易发多发态势,顶风违纪问题时有发生;一些部门和行业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还没有得到切实纠正,由此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极少数领导干部奢靡之风还比较严重,用公款大吃大喝、奢侈浪费等问题屡禁不止;纪检机关对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探索还不够,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已经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将采取得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
当前,我们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和发展阶段,要做好今后五年的工作,需要对我们所面临的形势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正确的把握。
未来五年,是我国不断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五年。在体制深刻转换、结构深刻调整和社会深刻变革的大背景下,这一阶段既是发展机遇期,也是矛盾凸显期。由于一些领域中制度、体制、机制还不完善,反腐倡廉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健全,导致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很难在短时期内消除。反腐败斗争虽然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某些领域的腐败现象尚未得到有效治理,一些曾经治理过的问题在新的条件下也有所反弹,前进过程中还会出现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客观形势要求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坚定不移地把反腐倡廉作为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未来五年,是我市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加快振兴发展步伐的五年。我市“十一五”规划,确定了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加快建设东北地区中心城市、力争经济总量进入全国副省级城市“第一集团”的“三大目标”。实现沈阳战略地位的历史复兴,完成沈阳振兴发展的宏图大业,给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能否为全市的大发展、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提供坚强保证,既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也是对我们的严峻考验。客观形势要求我们必须以对全市人民和沈阳经济社会发展高度负责的精神,继续把反腐倡廉融入全市的中心工作和振兴发展的大局之中,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和社会环境,为保证和促进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未来五年,是全面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向新阶段发展的五年。党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标志着反腐倡廉工作正在从侧重治标转向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从侧重遏制腐败现象转向深化源头治理、注重预防;从侧重查办案件转向创新体制,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防治腐败。在继续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同时,不断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已经成为当前和今后反腐倡廉工作的发展方向。客观形势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前瞻性和系统性研究,适应形势发展,创新工作思路,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拓展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从权力观、利益观、道德观、群众观等层面深化反腐倡廉的内涵,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在新的形势下,全市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是: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振兴老工业基地与构建和谐沈阳的大局,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全面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努力实现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有效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保证我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一、加强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
反腐倡廉教育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反对和防治腐败的基础性工作,必须作为一项长期性和经常性任务,坚持不懈地抓深、抓实、抓出成效。要有针对性地对领导干部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教育和理想前途、宗旨信念、法律纪律、优良传统教育,努力夯实广大党员、干部的理论功底和思想根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突出抓好三方面教育。一是抓好党章的学习教育,强化党员意识、组织意识和纪律意识,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成果,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二是抓好科学发展观的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三是抓好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围绕“八荣八耻”,教育党员、干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要积极探索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教育,组织好各类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继续搞好家庭助廉、读书思廉,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以党风带政风、促民风,为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腐蚀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的理论、方针政策、形势任务及工作成果的宣传,以鼓舞士气,坚定信心。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委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强大声势,取得扎实效果。通过不间断地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努力造就一支勤廉兼优的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
二、健全制度,提高反腐倡廉的法制化建设水平
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要求,科学规划制度建设工作,不断完善反腐倡廉的各项规章制度,用五年时间,基本形成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要加强反腐倡廉基本制度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通过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询意见等制度,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要深入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完善民主生活会、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廉政档案等制度。要积极推进制度的创新,坚持制度的制定与反腐倡廉的决策相统一,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从政道德建设相结合,既注意对过去行之有效的制度规定进行充实和完善,又要结合落实反腐倡廉的工作任务强化制度的针对性和现实操作性。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对各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使制度真正成为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特别要进一步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履行反腐倡廉职责情况的考核评价,对失职行为要严格追究,以切实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
三、强化监督,建立防止权力滥用的有效机制
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提高党的战斗力、防止发生腐败的关键环节,也是对党员、干部政治上的关怀和保护,要在党内努力营造主动实施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既是被监督的重点对象,也是实施监督的责任主体,要不断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并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政治纪律,民主作风以及廉洁从政等情况的专项检查。要发挥好各级党委的监督主渠道作用,充分体现党代会、全委会、常委会在决策、执行、监督三个层面上的不同作用,加大对各级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在干部选拔任用、财政资金运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重点环节的决策权、执行权的制约监督。同时,要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作用,增强党内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结合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基层的反腐倡廉。要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把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人大依法监督,政协以及各人民团体、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通过建立健全人大代表视察评议制度、质询制度,政协委员民主协商程序和通报制度,新闻发布制度,投诉举报、公示听证制度,深入推进政务、厂务、村务公开以及窗口行业办事公开,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对权力进行全方位的监督。
四、深化改革,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深化改革是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是解决产生腐败深层次问题的有效途径,必须以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等制度,围绕党政领导干部的任职回避、岗位交流、职务任期研究制定实施办法。抓紧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绩效评价机制,全面、客观、准确地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转变审批方式,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改进行政效能投诉体制,强化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要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健全转移支付制度,推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加快建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要进一步深化政府投资体制改革,逐步建立投资项目公示、社会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不断推进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五、严肃执纪,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腐败问题
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是惩治腐败、端正党风政风的有效手段。在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态势下,案件查办工作不能有丝毫的放松,对于各种严重违法乱纪尤其是顶风作案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要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违反党纪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利用审批权、人事权、司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认真查办企业重组改制和经营管理活动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并规范和加强对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围绕查办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领域的案件,深入治理商业贿赂,逐步规范市场秩序、企业行为和行政权力。要加强对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监管,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群众纪律,以及收送钱物、借机敛财、跑官要官、挥霍浪费等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行为。要针对教育、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涉农涉地、城镇房屋拆迁和环境污染等方面暴露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认真处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吃拿卡要等问题,维护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要进一步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管理,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在办案过程中,既要坚决惩处腐败,又要注意保护党员、干部改革创新的积极性;既要严肃执行纪律,又要保障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既要严厉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又要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切实强化查办案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
今后五年的任务光荣而艰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重而道远。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务必站在肩负重大历史使命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判断和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地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和维护稳定的重要政治保证,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项基本任务,深入持久地抓紧抓好,推进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进一步关心和支持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适应新形势,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努力推动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落实。要进一步增强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保证和促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能力,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维护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能力。要坚持讲政治、识大体、顾大局,严明工作纪律,保持队伍良好形象,努力在今后的反腐倡廉工作中做出更大成绩,为推进党的建设,全面实现我市总体奋斗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同志们,十一次党代会已描绘出我市美好的发展前景,在未来充满希望的征程中,让我们在新一届市委的领导下,万众一心,团结拼搏,以更加高昂的斗志,为推动我市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而努力奋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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