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指出,政府对风景名胜区的主要职责是保护而不是经营
“在旅游开发的名义下,我国风景名胜区正遭受严重破坏。”在专家眼中,由于地方政府错位开发,一些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正成为一般旅游区。遗产保护还是旅游开发?这是中国177个风景名胜区需做出的选择。
风景名胜区现状令人揪心
“我国建立风景名胜区,目的是为国家保留一批珍贵的生物资源,科学地建设管理,合理地开发利用。”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常务副理事长甘伟林说。从国务院1982年公布第一批名单至今,中国风景名胜区“家族”已有177名成员。
然而,它们的现状却令人揪心。无序开发风景名胜区的行为随处可见:不少地方政府、旅游开发商和旅游经营管理部门,竭力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热衷于在保护地内大兴土木,筑路修桥,架设缆车索道,兴建娱乐设施,甚至引入房地产开发;规划设计不和谐,甚至盲目引进所谓国际规划师、设计师,把中国特色异域化;经营权转让;门票大幅涨价;大建现代人文景观等。
“20年来,我们一直在树风景名胜区的牌子,然而,如今的风景名胜区却日益被人工化、城市化、商业化,‘护牌’已成当务之急。”建设部风景名胜专家、浙江风景名胜区协会会长胡理琛痛心地说。
风景名胜缘何被“误读”?
专家指出,旅游不是风景区的惟一价值和存在目的,仅将风景区的价值理解为供人们游览观光是一种误解。
“误读”风景名胜区的不仅仅是普通老百姓。“景区城市化、商业化、人工化,归根结底是政府错位。”建设部风景名胜专家顾问、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副理事长施奠东说,“没有把风景名胜当成子孙万代延续的资源,一些地方政府采取急功近利、目光短浅的态度。经营城市就是卖地,经营风景区就是‘卖’风景区。实际上,政府主要职责是保护,而不是经营。”
风景名胜区面临双重困境
专家分析,中国风景名胜区目前面临双重困境,其一,国家风景区是具有保护性、公益性、展示性和传世性的人类瑰宝,而一部分手中掌握地方政策和决策权的领导者,却错误地将其定位于“旅游资源”、“旅游经济开发区”等,把保护性变成开发性,展示性变成经营性。
目前对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因为涉及到林业系统、文化系统、文物系统、宗教系统、旅游系统、商业系统等等,条块分割矛盾很多,关系错综复杂,管理体制不顺。“最后造成的结果,就是地方政府的决策人说了算。而地方政府又往往存在其利益局限性,考虑问题时不是从全国出发,不是从遗产保护的角度出发,盲目追求以旅游拉动经济发展,搞招商引资,搞房地产,以此作为自己的政绩。”北大世界遗产研究中心主任谢凝高教授说。据新华每日电讯(短信代码:4161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