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人近日就印发并实施《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答记者问时表示,引入民意调查和实绩分析方法,对于进一步落实广大群众在干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工作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除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对干部考察的传统做法进行了改进和完善外,又引入了新的方法和手段,其中民意调查和实绩分析就是两种新方法。
这位负责人表示,通过多种方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明确,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民意调查,以在来自基层的“两代表一委员”(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进行问卷调查的方式为主,有条件的地方,还可采取入户调查、政府网站评议等方法在有关人员中进行;调查的内容既可以是领导班子的工作状态和工作成效,也可以是领导干部的作风形象;调查结果以群众的认可度来体现。
而对于实绩分析,在内容设计上,坚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提出评价要点。同时,根据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的要求,明确具体分析指标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在操作方法上,将有关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可以量化的指标,由统计部门归口统计。将难以量化的有关内容,整合到民意调查中进行,通过群众满意度来检验。此外,在进行综合评价时,要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个别谈话的结果进行全面分析,既看经济建设的情况,又看社会发展的情况;既看经济增长的数量,又看经济发展的质量;既看客观条件,又看主观努力;既看干部目前取得的成绩,又看其对长远发展作出的贡献、打下的基础。
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