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7月22日电记者蔡小伟报道:前不久,福建厦门湖里区禾山街道慈善超市开张,街道辖区内241户低保户凭慈善物品领用卡每人领取了价值100元的物品。截至目前福建已有慈善、扶贫类超市100多个,年救助困难群众15万人。 省民政部门承诺:年内,全省每一个县(市)至少有一家“慈善超市”。
“慈善超市”是指面向低保户和低收入家庭低价销售或免费发放社会捐赠物品的救助点。福建省“慈善超市”共有三种模式:由企业赞助为主,在超市内划出部分区域经营,为低保户每月每户免费提供一定价值的生活日用品;由县市一级民政局负责,以政府资金和企业捐赠搭建物资交流平台;由街道、社区居委会为主组织居民和企业捐赠闲置物资,低保户可凭卡、凭券领物等方式,在“慈善超市”自由挑选所需物品。
福建省从2004年9月开始,把建立“慈善超市”、“爱心超市”、“扶贫超市”等爱心扶贫点作为城市扶贫济困的重要渠道。全省已有35个县(市、区)成立了“慈善(爱心)超市”和其他扶贫超市。目前,福建的“慈善超市”正在向农村延伸。福建石狮市在各乡镇建立了“爱心慈善捐助中心”,并把服务内容从送日用品扩大到医疗救助、受灾救助等。
近年来福建省大力推进社会捐助服务网络建设到目前为止,全省已建有社区服务中心(站)近7000个,服务网点和设施5万多个,社区服务工作遍布各地城区。全省已成立22家专业性慈善团体和43家基金会,各类公益性民间组织也积极投身于慈善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