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海口7月24日电海南物价、旅游等部门已经立案查处了40家涉嫌“零负团费”违规经营的旅行社、景区景点和宾馆饭店。
海南省政府副秘书长周公卒24日在此间举行的“零负团费”专项整治新闻发布会上透露,自7月6日全省实施“亮剑行动”以来,省市两级物价、旅游部门执法检查组出动715人次,检查各类旅行社89家,共依法立案查处了40家涉嫌“零负团费”经营的旅行社、景区景点和宾馆饭店,处罚20家企业,罚款共计70万元。
“零负团费”是这样产生的:为了以低价吸引消费者,全国各地组团旅行社通过不断询价逼迫地接社互相恶性竞争,地接社为了拉到游客往往以成本价或低于成本价承接旅行团队;而地接社、导游则通过收受来自景点、购物点的回扣弥补旅行价格的损失,最后留给消费者的则是大量擅自增加的自理景点和购物点,旅游行程大大缩水。
一段时间以来,“零负团费”现象让许多岛外游客蒙受经济上和精神上的损失,许多游客抱怨当地商家宰客,新增的购物和旅游项目浪费了很多时间。
海南省物价局局长刘善义在发布会上还公布了查处的15个“零负团费”典型案例以提醒消费者。在查处的典型案例中,海南新华旅行社2006年1月1日至3日,竟然以低于成本价的450元/人和500元/人分别接待来自广东的4日游和来自昆明的5日游团队,在一些景点仅收取1元/人的门票费。
海南省物价局7月初已公布了地接旅游团队行业平均成本价格计算范围:省内旅游交通费用、住宿星级饭店费用、旅游景区(点)和特种旅游项目费用、团队餐饮费用、旅行社综合服务费和法定税费。
海南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处长潘正强介绍,如果旅行社接团价格低于地接旅游团队行业平均成本价格,即认定为“零负团费”违规经营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