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消协来说,叫停“3·15”标志是要有一定的勇气的:一是如此这般,意味着对自己从前这一做法的否定;二是因为叫停必然会令自身失去相当可观的经济效益。但是,对中消协来说,在发生了欧典事件后,如果不能改弦更张,回归其本来的职能,那么必将令其公信力受到更大的损害,失去其存在的最重要的价值:伸张正义,为消费者维权。
我们不能排除“3·15”标志认证活动最初的动机可能确实是为了给消费者一个放心,也是为了方便消费者的购物之时的选择。然而,商品的质量无疑应该由更专业、更权威的机构与部门来认定来监督——比如说行业协会与质量检测机构等来进行才更为合适;因此,中消协的介入难免有授人话柄之嫌。而在此后的认证过程中,是不是为“利益”所惑,与最初目的渐行渐远,大概至少是存在疑问的。所以,今天的叫停应该说非常明智,并且具有一定的必然性与必要性。
但是,为什么中消协不能变悄然叫停为公开叫停?是因为与申请认证的企业之间订有合同,突然叫停属于违约,因此,中消协可能必须为之承担违约的经济责任,蒙受一定的经济损失吗?可既然过去的认证存在一定的问题,那么,如果如今中消协的叫停仅仅是“悄然”,那么,消费者是不是就要继续蒙受不法企业欺诈与侵权的风险呢?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的出现,也为了维护中消协自身的形象,中消协理应变“悄然”为“公开”,大方纠错,诚恳道歉,对消费者负责,对自己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