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 记者昨日从省卫生厅获悉,为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省卫生厅下发《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从今年起,每年有计划地选拔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就业,力争到2010年基本实现全省每个乡(镇)卫生院有一名高校毕业生。
《意见》明确指出,从2006年起,实施“一个乡(镇)卫生院一名高校毕业生工程”,每年有计划地选拔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就业,力争到2010年基本实现全省每个乡(镇)卫生院有一名高校毕业生。每年有计划地对在基层医疗卫生部门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培训,提高高校毕业生的政策水平、行政能力和卫生专业技术。对2000年以后考录到卫生行政部门、卫生事业单位,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加强基层锻炼。
同时,省卫生厅对面向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一是自愿到中小企业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和非公有制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等方面要与公有制单位员工一视同仁,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二是自愿到非公有制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今后考录或招聘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可优先录用,并将在非公有制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时间合并计算为工龄。三是招募到乡镇支医的高校毕业生,工作期间的生活补贴比照国家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