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之外吓退“疑似”窃贼
省城的张先生旗下共经营3家旅馆和一家歌舞厅。因工作需要,他经常要出差。
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由国务院签发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歌舞厅等娱乐场所需要在相关场所安装监控探头。 在为歌舞厅安装探头试用一段时间后,张先生索性为旅馆也一并装上。他新装的系统功能更强大:可随时通过网络传输,实时查看。
8月3日晚,出差在北京的张先生像平常一样用笔记本电脑登陆监控网站,在浏览经济开发区大学城附近一旅馆时,他忽然发现4楼有两名陌生男子在走廊内来回走动,形迹可疑。同时,监控显示工作人员暂时离岗。张先生忙拨通旅馆电话,让保卫人员迅速赶至4楼。当保卫人员赶到时,两男子已迅速离开。
“盯梢”员工是否偷懒
“监控显示有员工失职了。”回到合肥的张先生有个新想法,“不如多装几个探头,除查看各经营场所经营状况外,还能随时‘盯梢’员工是否偷懒”。
“喏,在这个探头对面装一个,正好能看到总服务台……这里再装一个……这样几个点交叉安装,就不存在监控死角了。”8月5日,张先生向省城一安防器材经营服务中心提出了请求。
目前,在合肥经营安防器材的正规企业约300多家。我省专业安防门户网站、“安徽安防网”负责人董先生向记者透露,若包括无证的,合肥市场上活跃着四五百家安防企业,一些公司负责人的“盯梢”需求正在为市场推波助澜。
采访中,金盾、义安等安防公司透露,原本用于网吧安装的图像联网监控系统,由于实时的网络传输功能,正受到不少企业负责人的关注,希望用该系统监督和管理员工工作。
是否侵犯隐私权尚无定论
8月6日,一安防公司负责人在输入一串密码后,电脑上弹出一组分屏图像,受网速限制,图像传送被设定为十秒刷新一次,不一会,数百个该公司安装的探头摄下的视频立刻实时展现在记者眼前。
“如果为了安全目的使用探头,我认为无可厚非,但如果使用过滥,就难免存在侵犯隐私的可能。”在长江路一售楼部工作的范小姐认为,在办公场所安装探头不可取,“应该用制度管理”,否则员工隐私权将处于随时可能被侵犯的状态。
国务院文件显示,有关部门借助实时图像加强对公共秩序的监控,公民在公共场所时刻要面对摄像头,将成为一种社会常态。“当然,一些企业主的做法可能是对该常态的一种‘变相延伸’。”一位法律界人士认为,这与当前相应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国家暂无专门的法律对探头跟录像设置的问题进行规定不无关系。当然,“也并非绝对没有法律可依,这涉及到公权利跟私权利,公法跟私法的平衡问题”。来源:安徽商报日期:8月7日编辑: 夏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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