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8月12日讯
通讯《一名“杀人在逃犯”的包装史》2000年7月25日,刘桂生刚从内蒙古来到海南省东方电视台任记者两个月。那是他的一个寻常工作日。
中午,台长刘嘉旭接到东方市公安局的电话后,立即通知刘桂生“采访一次抓捕逃犯的行动”。
两人扛着摄像机,在警察的带领下拍摄了如下镜头:
东方市人民医院,市公安局局长李国和指着病床上一位伤者说:把他铐起来!警察上去将伤者铐在了铁床上;两名医生介绍病情。
大约二十名荷枪实弹的警察,分乘数辆车来到东方市大田乡新宁坡村,跳过篱笆墙,作追踪状。
警察们包围了一座土坯茅草房,几名警察打开屋后的三扇窗户,持枪作瞄准状;另一群人来到屋前,破门而入作搜索状。
随后,他们又来到约百米外的另一座草房,包围,搜查。
此时,村妇吉彩英走过去喊了一嗓子:没有人在家,你们抓谁?
警察们没有应答,径自撤了。
新闻的主角
几天后的8月1日和2日,刘桂生拍摄的画面在东方电视台播出,并配上了由市公安局秘书戴磊雄提供的文字稿。这则警方“追捕杀人在逃犯”的新闻,声称警察开枪击伤并抓获犯罪嫌疑人邢亚佳。东方市委机关报《今日东方》也刊登了此则新闻。报道还称,“邢亚佳对杀人事实供认不讳”。
于是,刘桂生知道那名受伤的男子叫“邢亚佳”,然后就将这事淡忘了。直到6年后,海口市琼山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找到他调查,才得知那则新闻是假的。
6年后,那两座草房仍在,且一如旧观,帮助还原了刘桂生当时并不知道的一些事实:
警察包围的第一座草房的主人叫吉平汉,新宁坡村保安队队队长。当时他并不在家,惟事后听6岁的女儿和3岁的儿子转述了当时的情景。
第二座草房的主人叫吴莲英,一名寡妇,当时也不在家。喊叫的农妇,是其邻居和亲戚。
更重要的,受伤的男子叫邢亚盖,而非邢亚佳。
他被警察击伤并“抓捕”的时间,并非7月25日,那时他已经被铐在了医院的病床上。在头一天,即7月24日下午5时许,他被一名叫文瑞强的警官两枪击中,并被宣布为“杀人在逃嫌犯”。
警方后来的报告这样描述当时的情景:
7月24日下午,根据大田派出所所长章生贵的安排,该所副指导员文瑞强与保安员符振山在大田乡零公里税务关卡内蹲坑守候,执行追捕“99·8·22”故意杀人案在逃人员的任务。当二人守候至5点多时,突然发现邢亚盖骑着一辆鹰牌100型摩托车从南边的公路往关卡开来。文瑞强大声喝道:“站住。”邢亚盖见势不妙,立即掉头开车就跑。文瑞强副指导员见此情景,徒步追赶,并朝天鸣枪。而邢亚盖不仅不停车,而且开车加速逃窜。于是,文瑞强举枪瞄准摩托车轮胎连开2枪,分别其中邢左胯骨及右上胸部,但邢仍驾驶摩托车逃回村内。
27岁的邢亚盖是新宁坡村农民,有时兼开摩托车载客,当时已是三个孩子的父亲。他说,当时逃跑是因为没有驾照,且想逃避岳父新购的摩托车需上的36元车船税。
后来在法庭上,邢亚盖之伤被文瑞强的律师胡振描述为并非故意所为。他说,被告要掏枪,开保险,上膛,瞄准,此时与被害人距离至少有三四十米,“且目标又在高速运动当中,纵然被告有心打中被害人都有心无力??现在居然两枪皆中,恐实在是歪打正着的结果。”
不过据邢亚盖的外家叔符光富等人说,事发两天前,文瑞强在协税时就曾枪击村民文进海,但未打中。而文进海后来向符光富否认了此事。
但邢亚盖之伤却是事实,两枪致其重伤,但他仍然驾车奔行数公里,直到一头倒在岳父符光华家门前。
检察官的疑问
东方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守华,也是那场抓捕戏的参与者。
25日,他被通知到公安局开会,市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长李国和与大田镇派出所所长章生贵先后介绍说,头天下午大田派出所副指导员文瑞强,发现一名杀人在逃嫌犯,在鸣枪示警无效后,开枪将其击伤。后证实此人叫邢亚盖,是负案在逃人员。
警方补充说,“阿盖”和“阿佳”,在海南话中读音相似,应为同一个人。
“我当时疑惑,文瑞强距那人二三十米,怎么能一下认出那就是逃犯呢?除非他们很熟悉”,张守华向记者回忆说。
随后,张守华与李国和、章生贵、文瑞强等率一批警察先后来到医院,之后又在大田镇零公里处案发现场及新宁坡村两座草房,合演了那场追捕戏。“当时我不知道他们要干什么,直到后来看到电视新闻,才知道他们要拍‘追逃’行动”,张守华说,“但作为检察院的领导,我必须跟公安局领导一起走在镜头前面。”
“我感觉自己是被当猴耍了。”张守华说。
而他的下属,时任东方市检察院批捕科科长的张少雄,则表现出了一些狡黠——据有人描述说,他察觉此案有疑,就远远地躲在了镜头之外。
在当天上午的会议上,张少雄就向公安局提出,公安局报给检察院的“99·8·22”案件的批捕材料中,并没有邢亚盖的名字,在稍后发生的“99·10·7”案件材料中,也只有邢亚佳的名字。
张守华说,他当时向公安局提出了几点疑问和建议:第一,到底是“阿盖”还是“阿佳”,应该(对在押的其他涉案人员)作讯问笔录;第二,应该做辨认笔录,即将嫌疑人与他人混排(至少7人),交由其他涉案人员辨识。
“同名同姓,字音相似的人很多,不要打错人了。”张守华对警官们说。
随后到医院,张守华特地问伤者叫什么名字,对方答“邢亚盖”。“你打死打伤过人没有?”“我是老实人,没有打过人,你们可以调查。”
“对于我们提出的疑问,公安局的人只是在会上说了句话:那再查一下。”张守华回忆说,“但此后就没了消息。”
张守华把自己的疑问向检察长王彦青作了汇报,后者指令法纪科科长林晓明率员调查后,写了一份调查报告。
据时任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的黄宗山向记者转述,报告内容大致包括,经向当地干部群众走访调查,邢亚盖没有参与“8·22”和“10·7”案件;向在押的涉案人员调查,也未见邢亚盖参与;经查公安局报捕材料,也未发现邢亚盖涉案。
张守华说,7月26日上报的这份报告很明确,认为邢亚盖不是“8·22”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文瑞强滥用枪支伤人的行为,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建议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这份报告给了东方市政法委。5天后,黄宗山以个人名义写出的《关于文瑞强开枪击伤无辜农民事件报告》也递到了政法委。
“政法委没有指示我们立案调查,我们也就没有再继续。”张守华说。
张守华说,法律规定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有监督职能,但如何监督没有具体规定,因此监督权实际只是建议权,公安机关不执行也没有办法。
“他们(市公安局)不把我们当回事。”张守华如此描述检方在这一事件中的角色。各自的命运
而8月2日,东方市公安局向市委书记呈送一份报告称:“在掌握充分证据的基础上,认定邢亚盖就是“99·8·22”故意杀人案负案在逃犯罪嫌疑人”,“文瑞强同志使用枪支属正当行为,市局予以通报表扬”。
但在此前一天,邢亚盖在病床上“取保候审”,解除了手铐,不久后出院,由曾是赤脚医生的岳父用草药治疗一年多后方愈。而后,这位“取保候审”的嫌犯,却再无人问津。
随后5年,邢亚盖继续务农。检察官黄宗山,以及当地一位农场主黄渡明,义务承担起上告之责,但几无回音。
案发不久后,文瑞强调职到另一派出所任普通干警,章生贵升任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李国和调任北京,任公安部十二局某处处长。
直到2005年,吴邦国委员长作出批示,此案方得逆转。2006年7月26日,负责侦办此案的海口市检察院新闻通报称,经调查,东方市公安局对邢亚盖案的处理过程中没有出具任何法律手续。
此时,文瑞强已被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2006年7月7日,章生贵和东方市公安局原纪委书记陈文吉被逮捕,同月19日李国和在北京被逮捕。
谁是假案制造者
2006年6月1日,文瑞强站在海口市琼山区检察院的被告席上。这位51岁的民警被媒体这样描述:戴着一副老花镜,脚穿“拖拉板”鞋。
此时,文瑞强的弟弟文瑞立和妻子林明兰,最介意的是舆论已把这名出身老干部家庭的警察“妖魔化”为“横行乡里,草菅人命”的恶警。在他们的眼中,文瑞强由食品公司调入公安局,一直“老实巴交”,胃、肝和关节都有毛病。且为警清贫,检察院来搜查的时候查到存折上只有1600多元。
他们更愿意将文瑞强的行为定性为执行公务中的过失,这样其罪名就将是“滥用职权”而非“故意伤害”,前者最高刑期不超过3年。文瑞强后来也说,“我也是想把工作做好”。
文瑞强的律师胡振说,假如一切可以重来,文瑞强开枪伤人之后主动认错救治,则依照法律规定,他甚至连滥用职权罪都够不上,而是依照警律接受处分并承担民事赔偿。
那么,到底谁是这个假案和假戏的导演呢?邢亚盖的诉讼代理人黄渡明说,应该有人承担诬陷罪。
文瑞强在看守所里对律师说,我都不知道到底是他们(指李国和等)害了我,还是我害了他们。
“事实上,后来发生的事已经不是文瑞强一个人的行为。”胡振说。开枪之后,更多的人参与了进来。
邢亚盖的岳父符光华说,在送邢亚盖到医院,路经零公里税卡时,他曾停车责问:是谁开的枪?文瑞强闻声从屋里跑出来,说:是我开的枪,我错了!你们不要报案。所有医疗费由我负担。
送到医院后,文家送来1000元做押金。前后文家共支付了8000多元医疗费和生活费。
按照符光华等人的说法,当晚,文瑞强在东方市一酒店设宴,并再三要求符光华等不要报案。席间文瑞强分开邢亚盖家属,本人与大田乡党委分管政法的副书记文能(文瑞立证实其为远房亲戚,同村人),大田乡派出所所长章生贵等人在包厢内用餐商议(文瑞立则否认有用餐商议一事)。
但次日上午9时,邢亚盖的外家叔,曾任乡武装部长的符光富,仍然携邢亚盖父母到东方市公安局找到政委杨巍和纪委书记陈文吉,当面报案。
符光富说,局长李国和此时刚从海口开车来东方市上班,听到章生贵的报告才知道情况。
但随后,据海口市检察机关的通报,李国和对这一事件采取极不负责的态度,不认真组织调查处理,一边安排公安局纪委书记陈文吉对事件进行调查,同时带领章生贵等干警同记者到医院对邢亚盖实施刑事拘留,接着又赶到大田乡拍摄搜捕逃犯的所谓现场画面。
通报还说,即使在检察院的调查报告经市委、市政法委领导批示要求公安局查处后,公安局仍没有采取任何行动,造成邢亚盖被伤害一案拖延五年未处理。
但是,单用“极不负责”似乎难以解释李国和等人的作为。据邢亚盖的亲属称,那年7月30日,陈文吉到新宁坡村走访,并核查了户口簿和身份证。这应该能查明邢亚盖并非邢亚佳。
况且此案经检察机关、政法委及上级部门多次提出疑问并要求查处,真相不应一瞒数年。而黄宗山,这位当年以告倒原东方市委书记戚火贵而在当地知名的退休检察官说,(制造假案的事)不是文瑞强这样的一个基层干警能够控制得了。
他提到这样一个背景,2000年5月9日,东方市公安局抱板派出所民警符海明,为偿还欠款,将抱板税务所一名农税专管员开枪打死劫财。
7月7日公安部对此案作了紧急通报,要求严格公务用枪管理,并对上述案发地公安机关队伍和枪支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整顿,并倒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但10余天后即发生了邢亚盖案。
当地政法界一些人士将两案联系起来,认为这才是东方市公安局以移花接木之术载脏邢亚盖的背景。枪案迭发显然对公安形象和业绩影响不小。
他们提到的另一背景是,李国和是1998年由海南省公安厅调到东方任局长的,而在此案发生后不久即调至公安部任处长。邢案发生之时,正是他的仕途敏感期。
“被假的事实打了一枪”
刘桂生新闻从业十余年,他对《中国新闻周刊》说,(这个假新闻)是我作为记者的耻辱。我有一种受骗的感觉。在这个事件中,如果说邢亚盖的肉体被打了一枪,那么我就是在精神上挨了一枪。
6年以后,新任的东方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东方广播电视台台长符巍,发现需要为当年的那则新闻善后——该台不仅被省委宣传部批评新闻失实,还将面临被邢亚盖以侵犯名誉权起诉。
但符巍说,当时我们很难质疑公安局提供的消息。这则报道媒体从头到尾都是被公安局牵着走的,何况是市政法委副书记兼公安局局长亲自带队,“我们不相信局长相信谁?”
他说,长期以来,像他们这样的地方新闻单位,公检法部门很少允许记者独立采访,都是由其提供统一稿件。“每一家新闻单位都这么做。”即使被允许采访的案件,“我也从来不向公安深问什么。”刘桂生说。
现在,符巍已经对编辑记者要求,以后凡是公安局等部门提供的稿件,必须由局长签字并盖公章才能播出;由这些部门提供的电视画面不能直接使用,必须由记者亲自到场采访拍摄。
“不管什么新闻,要用眼睛看,发现问题要问为什么。特别是碰到来自公检法司的稿件,不能片面地听,要听当事双方的说法。”
但他也承认,他的要求在当前的境况下很难实现,也很难防止这样的假新闻再次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