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针对近期海外个别媒体报道关于北京市粮食局采购29万吨陈化粮,又在2006年售出这批陈化稻谷的消息,北京市粮食局负责人公开辟谣指出:此消息与事实严重不符。今年4月,北京市粮食局只是将3.1万吨陈化稻谷销售给具备陈化粮购买资格的工业用酒精和饲料加工企业,这些陈化粮并未流入口粮市场。
(《京华时报》供稿)
入库稻谷28.7万吨
北京市粮食局相关负责人透露,2004年3月初,北京市粮食市场大米价格出现波动。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通知精神,为稳定粮食市场,确保首都粮食安全,北京市粮食局去黑龙江等地采购稻谷。当时恰逢全国部分大中城市大米价格上涨,造成稻谷粮源偏紧。在黑龙江省政府大力支持下,当地各级粮食部门组织安排了货源。
对于这些货源,市粮食局按照国家标准采取接受稻谷单位进行入库质量检验、国家粮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抽检的方法,共实际接收入库稻谷28.7万吨,均有接收单位及国家粮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
3.1万吨定向售出
北京市粮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该市接收的28.7万吨稻谷中,由于产销两地气候差异等原因,稻谷在运输、储存过程中会出现质量变化,可能出现少量比例的陈化。2006年4月初,北京市粮食局根据国家五部门2006年1月份《关于陈化粮销售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经严格检验,将28.7万吨稻谷中的3.1万吨陈化稻谷,按照规定程序组织了定向销售工作。参与竞标的企业均为工业用酒精和饲料加工企业。
陈化粮未入口粮
北京市粮食局称,为严防陈化稻谷流入口粮市场,该市采取了多项措施:一是粮食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监管粮食出库过程;二是向中标企业所在省、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正式发函,通报中标数量并要求按规定协助监管;三是做好出库监管,保证拉运单位与中标企业一致;四是做好入库监管,现各中标企业所在地粮食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开出相关证明,确认所购陈化稻谷已运入各地企业仓库。经过上述监管措施,正常轮换的3.1万吨陈化粮已按规定进行了处理,并未流向口粮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