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原主任田加耕利用职务之便,采用虚报发票的办法,贪污公款12万余元。最近,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定,田加耕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2月至2004年8月,田加耕利用担任铜陵市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主任的职务之便,将他人提供的大量发票或个人开支的发票,以上海办事处对外活动的名义,指使下属帮助完善报销手续,自己亲批予以虚报,共65笔,计130589.37元。 扣除田加耕用于支付给他人慰问金18300元,实际虚报120329.37元。由于铜陵驻上海办事处经费紧张,田加耕实际骗取虚报款22821.34元,余款97508.03元由上海办事处出具欠条给田加耕。(童法)来源:安徽法制报日期:8月17日编辑: 高城
∷∷
- 侵吞税款 临时代征员贪污论罪 2006-08-15 09:40- 涉嫌贪污受贿 安庆九成监狱干部获刑5年2006-08-0911:12- 执法者知法犯法 监狱监区长贪污被判刑 2006-07-27 16:30-池州杰达集团原老总涉嫌贪污挪用公款2006-07-26 18:10
新闻中心 安徽新闻 IT地带 中安娱乐 社会法制 财经证券 中安科教 运动世界 军事天地 黄梅经典 中安伊人 读书吧黄山之旅网上博览 企业在线 全部网站介绍 广告刊例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Copycenter (C) 2000-2006AnhuiInternet news Center.All centers reserved中国安徽在线网站(中安在线)未经允许请勿复制或镜像皖ICP证 030106号 工商注册电子标识(京) 20190000003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