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抢劫团伙胆大包天,竟然连便衣警察的手机也敢抢,而且连捅其两刀。昨日,这个作案11起的抢劫团伙在市一中院受审,第一被告罗某才满18岁。
罗某是武隆县中村乡人,去年因盗窃罪被渝中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同年10月14日刑满释放。 据指控,从去年10月21日至12月4日,罗某伙同李某和徐某等人采用持刀威胁、卡脖子等手段,频繁在渝中区、江北区和南岸区实施抢劫。短短45天,作案11起,劫得16部手机及其他财物,价值约2.1万余元。
去年12月4日晚10时许,一名警察下班后,和朋友途经江北区嘉陵江大桥桥头下梯坎处,罗某等人采用持刀威胁手段,劫走90余元现金和3部手机。当时,这名警察大声警告罗某等人不要乱来。然而,罗某等人迅速朝那名警察捅了两刀后逃窜。
罗某昨日受审时声称,他并没有刺伤警察。与罗某及其同伙同堂受审的,还有周云和罗正兵。据指控,去年11月中旬至12月期间,在明知从罗某等人处所收购的手机是赃物的情况下,为获取非法利润,他们仍收购手机11部,价值6221元,其行为涉嫌收购赃物罪。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宣布择日宣判。法官提醒市民,尽量不要在夜间人流稀少、光线昏暗之处打手机,以免成为犯罪分子的抢劫目标。
晚报记者易守华
来源: 2006-08-23 0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