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模式可以自由选择吗
事实上,在孟母堂事件中最受争议的并不在读经教育本身,而在于多元化教育的可能性,以及人们选择教育方式的权利。
“我们所坚持的是‘天赋人权’。老天爷给了父母教育孩子的权力,义务教育法也没有规定不能在家教育。这个时代,孩子就是未来,孩子的前途家长可以选择。如果确实觉得这里比一般的学校好,国家为什么要干涉?应该积极支持啊。”周应之说。
“义务教育是什么?是国家为了保证公民受教育的权利而制定的,明令孩子有接受教育的义务,而不是接受‘我提供给你的教育’的义务。我有义务接受教育,但是接受什么教育?这应该是有选择权的。”邹荣说。
《孟母堂家长声明》也宣称,“《义务教育法》并未规定适龄儿童必须在教育部门认可的教育机构就读,也未规定不允许在家教育。该声明还认为,国际化都市应该允许教育的多元化,世界各国大多允许在家教育。”
对此,杨小微教授表示,美国确实有数量相当可观的家庭选择 “在家接受学校教育”(home
schooling,可译为“在家上学”)的形式,政府对其是允许的,但是必须符合一定的标准。“即使是自己教自己的孩子,也需要有资格证书,教学内容也必须符合各个州的课程标准。”
杨小微指出,义务教育对家长、对孩子,都是有法律约束的。目前在中国,对于那些不愿意把孩子送到学校读书的家长,按说只能强迫执行。“其实义务教育在西方出现时,其涵义就是强迫教育(compulsory
education),不执行就是违法。至于家长普遍感觉学校不好,那么就是政府需要反思的了。”
邹荣提出,义务教育不能“一刀切”,对于边远地区和城市发达地区,应视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在农村,首要问题是确保每个孩子都能上学。在城市,特别是教育意识非常强的地方,要给家长一定的选择权。”
杨小微则表示,“在家教育”的形式在中国迟早会出现。“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有相应的需求,只不过有个时间差的问题。对这样的需求,政府不宜简单地回避,而是要出台一套规范政策、制定一套论证的体系。办学机构的多样化是必然的趋势,但任何一个教学机构必须有正规的办学资格,课程内容必须科学,这是不容改变的。”
在经过这场风波后,吕丽委最大的感想是,要认真学习法律,教育要随时随地真正把孩子放在主体去关心考虑:“简单的取缔是很容易的,但这样是否能够解决所有的教育问题?我们要真正理解法的精神,真正保护我们青少年合法受教育的权利。这是我们每个家长或教育工作者必须考虑的问题。”■
附:孟母堂第一学期每日课程安排:
6:40-7:20 晨跑
7:25-7:40 早餐
8:00-10:00 中文读经
10:00-10:30 休息
10:30-11:30 中文阅读
11:30-12:00 午饭(生活礼仪)
12:00-1:30 午休(静卧、闭目养神)
13:30-14:30 中文读经
14:30-14:45 休息
14:45-16:45 英文读经
16:45-19:30 活动、晚餐、洗漱
19:30-20:00 日记、反省
20:00-21:00 中文读经
21:00-21:30 英文读经
21:30-6:30 晚间休息
《瞭望东方周刊》实习生 周
吉吉/上海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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