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倒戈栽了。
不是因为他运气不好,而是因为他搞错了对象。
胡戈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触怒的不过是傲慢的导演陈凯歌;猫少爷的《中国队勇夺世界杯》讽刺的不过是屡战屡败的中国足球队,而这位胡倒戈的《闪闪的红星之潘冬子参赛记》却一头撞到了强大的人民解放军的枪口上。 我想现在,不管是胡倒戈也好,猫少爷也好,还是胡戈也好,他们想必都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不是什么都可以拿来恶搞的。
2005年末,随着胡戈《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的出笼,中国的互联网似乎一下子进入了一个恶搞时代,一时间恶搞之风甚嚣尘上,五花八门的恶搞作品铺天盖地而来,恶搞的载体从视频扩展到音频、图像、文字等等,恶搞对象也迅速从影视作品中的人物向现实生活中的名人转移,赵本山和葛优被恶搞成女人;李宇春、向鼎被恶搞成连体宝贝;恶心的芙蓉姐姐被恶搞成维纳斯......,而今年以来,这股恶搞之风开始向了红色经典、英雄人物和优秀传统文化蔓延,什么“雷锋是因为帮人太多累死的”、“黄继光是摔倒了才堵枪眼的”、“董存瑞为什么牺牲?因为被炸药包上的两面胶粘住了”……,恶搞变得越来越离谱,已经突破了人们能够承受的心理底线,终于导致了以广电总局为首的主管部门发发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反恶搞”运动,一场视频大清洗即将席卷互联网,恐怕一大批倒霉的中小型视频网站要面临倒闭了。胡倒戈们这回可真是 玩大了。
坦率地说,我并不赞成将网上一切恶搞作品统统一棒子打死。关键是,恶搞必须要把握好一个度。
从形式上看,“恶搞”作品基本上是数字化技术和网络平台相结合的产物,有拍摄、剪辑和拼凑的视频、图片或者话语等;从内容上看,这类作品往往是对现实的反讽、颠覆和解构,具有很强的草根性、平民化等特点。“恶搞”所以能够出现并且流行,既是技术进步的结果,也是我们的社会环境日渐宽松和自由的结果。
但是,如果把自由理解成自己可以为所欲为而又不必承担任何责任,则很有可能对社会和他人构成伤害,引起他们的不满,当这种不满积累到了一定程度之后,就会导致强烈反弹,结果就很可能出现对自由限制。
恶搞必须要有一个底线,不能把什么都拿来恶搞。恶搞绝对不能违背社会公认的基本道德准则,不能拿严肃的历史开玩笑。我们这个民族赖以维系的主流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不容被颠覆。难以想象一个内心中没有一点神圣和崇高的东西的民族会是一个什么样子。
拿刘胡兰、董存瑞、黄继光开涮的恶搞者们一定是忘了,这些英雄们是为什么而死的,他们不是为自己,也不是为家人,为的正是我们这些千千万万与他们素不相识的后人。也许我们今天的社会已经变得如此自私和冷漠,以至于我们不愿为别人作出哪怕一丁点的牺牲,所以我们根本无法理解董存瑞他们当年的壮举。
然而我要说,我们可以不理解,但我们没有权利更没有资格去亵渎他们。我们今天能够潇洒地双手插兜在宽敞的大街上闲逛,能够悠闲地坐在电脑前上网,靠的正是他们当年无私的牺牲。对这样的先辈大肆讽刺挖苦,我们是不是太可耻,太卑鄙、太没人性了?
当然,对于恶搞作品我也不赞成全盘否定,适当的,恰如其分的恶搞作品正如相声小品一样,还是为大众所需要的,不然就无法解释为何在短短时间内恶搞作品能风靡大江南北。
恶搞作品应该把讽刺对象对准那些贪官污吏,那些卖国求荣分子,那些互联网上的跳梁小丑,那些恶心的网络红人,那些自以为是的名人,那些举止粗俗的暴发户大款.....
我很担心,这次的“反恶搞”运动会不会让管理部门从放任不管的极端跑到全面棒杀的另一个极端?
不知道,明天,我们还能见到恶搞作品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