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26日电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2006年至2007年,全省各县级联社将完成统一法人社组建工作,由目前的两级法人过渡到统一法人社或农村合作银行;到2010年,争取全省1/3以上县级联社达到组建农村合作银行标准。
据介绍,我省将分三个阶段实现这一目标。第一阶段(2006年6月至2006年末),组建46家县级统一法人社;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绥芬河市分别组建县级农村合作银行;牡丹江市和七台河市分别在组建县级统一法人社基础上,做好组建市级统一法人社的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2007年),组建18家县级统一法人社;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分别组建市(地)农村合作银行。
第三阶段(2008年至2010年)。各县级联社在先行组建统一法人社的基础上,通过地方政府注入资金、社会投资入股逐步引入、不良资产分批剥离等方式,逐渐向组建农村合作银行的标准靠拢。争取2010年以前使全省1/3以上县级联社达到组建农村合作银行标准。通过明晰产权关系,妥善处理历史包袱,使全省各市联社(办事处)、县(市)联社逐步过渡到农村合作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为组建省级农村合作银行奠定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