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遭3000万元索赔引发全国关注 法学专家:记者当被告企业告错了
总额达到3000万元“天价”名誉索赔、直接针对记者个人的诉讼、记者的房产被查封、银行账户被冻结,这个由富士康科技集团下属的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针对《第一财经日报》两名记者的名誉侵权案,创下了国内同类案件的若干个“第一”。这个由一篇员工“超时加班”问题的报道而引起的案件,事关中国的名誉权立法,事关媒体的舆论监督权,一时间震惊全国。 昨日,《第一财经日报》高管向记者介绍了该案的情况。
第一财经日报:
没有放弃同企业接触
“我们一直在同他们沟通。”《第一财经日报》的一位高管告诉记者。但他们没有想到沟通的最后是法院的民事裁定书,记者王佑和《第一财经日报》的编委翁宝分别面临2000万和1000万的“天价”索赔,并且还被查封了个人资产。
“我今天接了国内许多媒体知名人士打来的电话,他们对我们表示支持。”《第一财经日报》的高管告诉记者。“我们这几天将确定律师,为两位当事人伸张正义。”
他说:“记者刊发的富士康报道系职务行为,报社坚决支持二人应诉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报社编委会也通过集体决议表示,记者采访时有证据、证言和证人,报道详尽、翔实,体现了报社一以贯之的对社会正义的追求。”
他还表示:“报社做好了准备一直把官司打到底,当然报社也没有放弃同富士康进行接触,包括通过律师来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
专家看法:职务行为原则上单位是被告
“如果是纯粹的职务行为而不是个人行为,原则上应列单位为被告,”著名法学专家、中山大学法学院慕亚平教授昨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除非能够证明个人超越了职务的范围,比如记者将文章发在了其他报纸上,这种情况下,可以将个人单列为被告。”
“名誉权案件进行财产保全非常少见,”慕亚平表示,“财产保全是为了防止当事人逃避责任转移财产,但在还没有明确责任之前,也就是法院判决前,针对个人的财产保全不能影响到当事人的正常生活,否则就是‘不管当事人有没有责任,先让你承担责任再说’,就有点不公平了。”
他还表示,如果法院查不出媒体的报道有什么问题,被告也可以反诉对方侵犯了自己的权益。
当事人采访:近10年媒体生涯中最艰难的时刻
翁宝:最艰难的时刻
翁宝,《第一财经日报》编委,他在广州的房产、汽车和建行的存款都被查封了。“我当时非常震惊,突然感觉到被推到了悬崖边,没有退路了。”翁宝告诉记者,“心理压力非常大,他们挑战的是一个新闻从业者的底线。”他在博客里写道:“这是我近10年媒体职业生涯中最艰难的时刻。在一个企业权力急剧延伸,在一个法律体系对新闻从业保护日显单薄的今日,传媒业会是怎样的一种‘高危行业’——无论你是怎般的善意,无论你是怎样地努力,无论你是怎样地接近事实本身。任何一方都可能会以法人的身份对任何一个记者的任何报道疑问提起高额的诉讼,并申请诉讼保全查封记者的私有财产。”王佑:好在工资卡没冻结
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27岁的上海姑娘王佑哭了一次,领导形容她是个非常坚强的女孩。这几天全国包括海外很多人打电话到她的办公室,向她表示支持,给了她很大的帮助。她笑着告诉记者,被查封的有她的上海房产、建行的存款,“好在工资卡没有冻结,还可以过日子。”鸿富锦、富士康暂无回应
记者根据“起诉书”上所显示的原告联系方式,反复拨打“富士康科技法务部”的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电话总机也拒绝透露相关负责人的手机号码。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就此报道两次到上海与《第一财经日报》接触、赛博数码一位中层李广的电话,李广告诉记者:“我不能代表富士康发表任何意见。”李广同时拒绝告诉记者此事相关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翁宝说,6月15日报道见报后,富士康方面曾两次与他们进行接触,当时来与他们进行沟通的就有李广。
鸿富锦起诉状理由
报道与事实严重不符,没有事实根据,纯属虚构事实,恶意中伤,企图误导读者。同时,该报道多处使用了“逃高”、“特殊管理”、“残酷”等明显带有侮辱、贬损性语言,对原告员工的工作环境妄加贬损性的评论,称富士康员工的生活“干得比驴累,吃得比猪差,起得比鸡早,下班比小姐晚,装得比孙子乖。看上去比谁都好,五年后比谁都老。”
此后,《第一财经日报》还以系列报道的形式持续刊发了该等不实报道,造成原告社会评价严重降低,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和商业信誉,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新闻链接]
台湾记者曾遭鸿海高价索赔
据了解,台湾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鸿海”)高价索赔记者个人并不是第一次。
2004年4月29日,中国台湾《工商时报》记者旷文琪《英特尔新平台——嘉惠鸿海》报道见报。2004年5月,鸿海指旷文琪报道提及鸿海连接器报价达7美元,暗指产品价高质量有问题,损害公司营销,让鸿海损失商业利益达3000万台币,遂向台北地方法院提供1000万元担保金,诉请“假扣押”旷文琪财产3000万获准。2004年6月旷文琪每月薪水被扣三分之一,名下财产亦无法处置,个人财务受到影响。
2004年11月30日,中国台湾记协要求鸿海12月15日前撤回“假扣押”申请,否则,不排除寻求国际记协协助,且不排除集结全球新闻同业,对鸿海海内外据点进行一连串示威抗议。
记协表示,郭台铭与媒体互动展现“强烈的个人风格”。除《电子时报》曾收过鸿海的律师函外,《今周刊》、《壹周刊》、《经济日报》等媒体都曾因报道内容接过郭台铭亲电的“严厉指正”。
鸿海对记者提出3000万元“假扣押”,明显不符比例,且“假扣押”后并未实际提出法律诉讼,“威吓”记者之用意明显。
在媒体界的强大压力下,鸿海撤销诉讼,在2004年12月20日与《工商时报》和旷文琪达成和解。
[背景新闻]
记者采访引出“血汗工厂”
今年6月15日,《第一财经日报》发表了《富士康员工:机器罚你站12小时》一文,成为大陆地区率先报道富士康存在员工超时加班现象的媒体。记者王佑报道了在富士康深圳基地,化名为“陈峰”的工作人员“亲眼看到三个年轻女工因为经常加班,晕倒在了生产线上”,“生产线上没有凳子,除了少数员工之外,一般操作工都必须站立工作,连续12小时不停干活。”文章揭示了富士康工厂员工超时加班及相关内部管理等问题。
而就在此前的几天,英国的《星期日邮报》在其一篇题为《iPod之城》的报道中披露,富士康龙华工厂“工人每天工作15个小时生产i-Pod,但她们每个月的收入只有27英镑”(约合人民币387元)。这篇报道迅速引起全球关注,并促使多家关注劳工权益的国际性非政府组织发出号召抵制苹果产品。这篇文章还直接引发了苹果公司派出规模庞大的调查团,进驻富士康深圳工厂,展开全方位的有关工人待遇的调查。
两篇报道引发了国内舆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工人生存状态的关注,“血汗工厂”一时间在网络上成了千夫所指的对象。
(据《广州日报》)
[新闻资料]
富士康科技集团
富士康科技集团(下称“富士康”)是台湾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鸿海”)在大陆投资兴办的高科技企业。“鸿海”是台湾首富郭台铭名下企业。富士康主要研发生产精密电气连接器、精密线缆及组配、计算机机壳及准系统等产品,合作伙伴包括苹果公司、摩托罗拉、诺基亚、IBM、索尼等世界知名IT企业。
此次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索赔3000万的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下称“鸿富锦”),
是富士康科技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
在今年的《财富》全球500强排行榜上,鸿海名列206位。 (综合) (责任编辑:韩美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