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一场台风袭来,厂房屋顶被掀翻了,里面的设备损失惨重,可是周边的厂房却安然无恙。“肯定是工程质量有问题。”工厂负责人联想到了五个月前的施工方。“明明是台风闯的祸,与我们有何关系。”施工方并不买账。 两家单位一直斗到了溧水县法院。
受损厂房属于一家铸铁公司。据介绍,2005年3月9日,铸铁公司与彩钢公司签订了合同,约定由彩钢公司承建厂房屋顶。“约定好材料按照实际施工数量计算,我们也预付了定金8500元,余额验收完一次性付清。”铸铁公司负责人称,完工后共计支付了31000元。不想在2005年8月7日,一场突如其来的台风将厂房屋顶掀翻了,厂房内的电器线路、电炉、模具、原材料等都被损坏,共计损失了67050元。
令人吃惊的是,厂房周边的建筑却完好无损。“何况台风的中心并不在南京,风力强度远远没达到造成风灾的强度,肯定是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未将屋顶大梁固定牢靠。”铸铁公司将一切责任都归咎于彩钢公司。
作为施工方的彩钢公司却认为自己并无过错,他们认为自己按约履行了施工安装的任务,并无过错,而且该工程已经厂方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并无质量问题,所有的损失都是台风造成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铸铁公司仅有陈述和照片,并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是屋顶质量不好导致被掀翻,故其主张无事实依据,驳回铸铁公司的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