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每学期50元,初中生90元
新快报讯(记者 尹来 通讯员 赖红英)从今年秋季开始,广东省农村将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昨天,记者从广东省教育厅了解到,从今年秋季入学开始,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生除缴交课本费、作业本费,住宿生还要缴交住宿费外,不需要缴纳其它任何费用。 规定中还强调,凡国家和省明令禁止的,一律不得巧立名目收费。如农村义务教育必须坚决取消国家明令禁止收取的补课费等收费项目。
坚决禁止收取补课费
据了解,广东省实行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只免收杂费,学生入学仍需缴交课本费。2006学年秋季课本费收取标准暂照原“一费制”的标准核定,坚决禁止收取任何补课费,农村小学每生每学期50元,农村初中每生每学期90元。各地应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收费标准和省教育厅颁布的用书目录,科学合理选用学生用书。广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一费制”中不包含作业本费。从今年秋季开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作业本费由学校统一代收,作业本由学校统一购买后发放给学生使用。作业本费的代收标准,农村小学每生每学期5元,农村初中每生每学期10元,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课外活动收费凭自愿原则
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生除缴交课本费、作业本费外,住宿生还要缴交住宿费。此外,学校组织课外和其他活动,或者为学生提供服务时,确需收取的费用,必须坚持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原则。中小学校组织课外等其他活动和提供课外服务,应由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凡强制或变相强制所有学生统一交费参加的,一经发现,一律按乱收费论处。
差额不得向学生收取
据悉,从2005年起,广东根据各地的实际,分三类地区制定各类小学、初中书杂费标准的基准标准和浮动幅度,其中,三类地区农村普通小学原“一费制”基准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94元(含杂费144元和书本费50元);农村普通初中书杂费基准标准为每生每学期294元(含杂费204元和书本费90元)。对于新标准实行后产生的差额,省教育厅规定,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的学生收取财政补助的免杂费标准与原“一费制”收费标准的差额,一经发现,将以乱收费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