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 赵伯平 记者 俞刚)西安市首次建立能耗公报制度,并把节能降耗指标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作为各级政府领导和国有大中型企业负责人任期业绩的重要考核内容。 这对电、煤等一次能源全部要依赖外购的西安市来说意义深远。
在昨日召开的西安市节能工作大会上,代市长陈宝根指出:“十五”以来,西安市在节能方面虽然取得长足进步,但以消耗能源和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支撑经济增长速度的问题依然严重。2005年,西安市总能源消耗1308.24万吨标准煤,相当于一座特大型煤矿一年的产煤量。随着经济快速增长,西安市能源消费总量逐年增长,供需矛盾越来越大。为此,西安市委、市政府提出“十一五”期间能源消耗总量要降低25%的目标,按照这一目标,全市能耗今年必须下降5%。
西安市政府今后将每半年公布一次全市的万元GDP能耗、电耗和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情况。市财政将安排节能专项资金,并保持每年10%的增长比例,形成支持节能的稳定资金来源。今后,还将加快耗能行业的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严格依法责令其停产或关闭。
从2006年开始,节能降耗指标将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作为各级政府领导和国有大中型企业负责人任期业绩的重要考核内容。
会上,西安市发改委代表市政府与13个区县签订了“十一五”节能目标责任书,市经济委员会代表市政府与14个重点用能企业签订了“十一五”节能目标责任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