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率、严谨、自信、平易近人,这是记者采访江苏省十佳律师周广桂最直接的感觉。
“律师,是我最喜欢的职业,十多年来,我对此乐此不疲,它不仅给我带来快乐,还有成就感。”未等记者发问,江苏名律师周广桂就袒露自己的心声。 周广桂说,律师行业越来越受关注,责任也越来越大了。
他帮企业状告
“侵权”消费者
认识周广桂律师的人都知道,周广桂在高校当过教师,出版、发表过多本(篇)法学教科书和文章,在扬州律师界是名“响当当”的人物,他代理的案件在同行中有口皆碑。如他帮企业状告消费者名誉侵权案,在江苏开创了先河,意义重大。
1999年,扬州万江房地产企业成功开发了美食街项目,但在房子销售中,一件棘手的事情让企业伤透了脑筋:一名消费者在拿到房子后,认为房子质量有问题,便专门请来了众多“演员”,在扬州四个繁华街区以“唱戏”、“跳舞”、“说相声”等形式,大造声势传播该房产公司的房子是“豆腐渣”、“劣质房”。消费者的“维权”行动一时间在扬州城闹得沸沸扬扬,房产公司的售房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当时,消费者甚至发话,拿100万元来,否则决不罢休。消费者的过激行为让万江房地产企业领导头痛不已。
“消费者的过激行为已经侵害到了企业的利益,这样下去肯定不行的。告!到法院告消费者去……”作为万江房地产企业的法律顾问,周广桂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告消费者?这样能解决问题吗?还没听说企业告消费者的。”但周广桂的提议无疑让陷入困境的企业“眼前一亮”。最终,周广桂代理了这起江苏省内首起企业状告消费者案。庭审过程中,他抓住“豆腐渣”、“劣质房”六个字,稳打稳扎,最终,法院判决消费者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付3000元整,为企业维护了权益。
“对方破绽中
找出有利点”
在去采访周广桂律师之前,就有人告诉记者,周律师办案子的时候特别善于抓住问题要害,能够准确适用法律,他提出的观点,每每被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采纳。
许某故意伤害案就是这样的典型案件。许某少时即患精神病,婚后曾因精神病发作砍伤妻子,后其父因工作变动收入减少,许某对时任镇委书记的刘某怀恨在心,认为是刘某利用职权让其父提前退休的。一日,许某找到刘某之子,三句话未到即砍他两刀致轻伤。后许某被刑拘。期间,当地公安机关分别在省内的3家精神病鉴定医院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均认为其系精神病发作期,没有刑事责任能力,后公安机关又到上海某医院鉴定,鉴定结果是许某“能够控制、不能辨认”,公安机关依此报捕,检察机关也批准逮捕。
周广桂接到该案后,查清了相关法律规定,精神病鉴定只能在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内进行,不能出省,公安机关到上海鉴定显然程序违法,其结论也是无效的,应以省内三家医院的鉴定结论为准。他将自己的意见向上级人大和检察院进行了反映,公安机关最终释放了许某。这样,被关100天的许某获得自由,后来公安机关主动与许某家人商讨国家赔偿事宜并达成了一致意见。该案之所以获得如此结果,与律师的准确适用法律和奔走呼吁密不可分。
记者问周律师,像这样的案子,怎样才能抓住问题的要害,周律师非常自信地说:“要善于抓住机会进行反击,在对方的破绽中找出有利点,只要咬住了不放,案子就成功了一半。”十多年来,擎天柱律师事务所每年办案均在300件以上,并办理了多起在扬州市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这些案件的成功办理,提高了擎天柱律师事务所的形象,打出了擎天柱律师事务所的品牌,也增强了广大群众对法律的信心。由于成绩突出,该所许多律师在历次省市评比中被评为省十佳律师、省知名律师、市十佳法律工作者、市十佳律师、市优秀律师。
“当律师是我
最想要的职业”
记者采访得知,周广桂在扬州大学当了7年的老师,在从事律师职业前,扬州人大也有意向挖周广桂担职,但最终周广桂还是选择了他最想要的职业——律师。“我最大的感受就是把一个人所学到的东西运用到喜欢的行业,这是最幸福的,之所以选择当律师,一是社会的需要,一是自己向往的职业,所以十多年来我乐此不疲,不仅是快乐还有成就感。”
这次被评为省十佳律师,周广桂对于这份荣誉很谨慎,他说:“被评为十佳律师,我内心上还是有愧的,这其实是对我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能够获得这个荣誉,不是我个人的魅力,而是有集体的力量在推动着我。”周广桂坦言,他今天的成绩来源于整个所的凝聚力。
“我们所里每周都有例会,10多年不间断。案例分析、老律师点评,观点往往会一鸣惊人,对人有独到的启发。”周广桂自豪地向记者介绍起律师所:“擎天柱所由一个仅有3人的小所,发展成现在扬州地区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并在泰州、宝应都设立了分所。之所以起名叫擎天柱律师所,就是好比擎天一柱,给人以支撑,让老百姓放心。”
记者采访发现,擎天柱律师所1998年就被省司法厅、省人事厅评为四年一度的先进集体,同时荣记集体二等功一次。1999年被授予省级文明所、2000年被评为市级文明所,成绩的取得是有目共睹的,但周广桂谦虚地认为,擎天柱律师所还有需要改进的地方:“我觉得我们所的整体力量还不是很强,还有很多需要学习的地方。”
记者对话
十佳律师
记者:你代理江苏首例企业状告消费者案,当时是你提出来告的吗?代理这样的案子有没有社会的压力?
周广桂:确实是我第一个提出来告消费者的。老百姓正常的维权我肯定是支持的,但因为房子的检测是合格的,所以老百姓这桩维权毫无疑问侵犯了企业的利益,当时,案子审理后,法官也是各抒己见,由于是首例,该案一开始就受到社会的广泛注意,最终案子经过了审判委员会研究,判决消费者停止侵权,并赔付3000元整,取得了该案的胜利。
记者:你是怎样看待消费者的这种行为的,从法律的角度有何提醒?
周广桂:该案判决结果的公布,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消费者意识到,在维护自己权益过程中应依法理智进行,切忌采取“大鸣大放”或围阻吵闹的方式,这样不仅不能维权,反而可能使自己坐到被告席上。
记者:如何看待律师这个职业,它在社会的地位怎样?
周广桂:律师应该是扮演和谐社会的角色,而不是只顾着挣钱。政府对律师也提出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对敏感事件的处理,在纠纷、拆迁、土地征用,如果处理不当也可能激化矛盾,要做社会有用的人,为社会稳定做贡献,不能像西方律师一样只谈法律。律师是个斗士,也要有“半个文化人”的味道,他应该算是政法队伍里的一分子,同时又是社会法律服务者。
记者:这么多年从事律师职业,有什么样的感受?特别是在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角色上,你认为我们的企业与外资企业在法律服务的要求上有哪些不同?
周广桂:外资企业在程序上都很严谨的,人治的色彩比较淡,只要有一个程序不办,而且是有道理的,董事长也没有办法,所以,从我多年的工作经验看,我认为外资企业的管理比较上规矩,也很重视法律服务工作,比如是约好时间了,客户经常是不准时,要知道律师也是比较忙的。此外,外资单位的法律顾问也是比较稳定,如亲亲八宝粥,他们所已经当了整整12年的法律顾问了。不管怎么样,都要是100%地尽心。
记者:你还是扬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江苏省律师协会行政及国家赔偿法委员会副主任等等,兼任这些职务会不会影响到自己的工作?
周广桂:会影响一些,每一个头衔,都是一份责任,现在的社会活动占据了我1/3时间,虽然很忙,但能把自己的理念向社会表达,也是很知足的。
本报记者 许尽义
见习记者 森森
通讯员 沈思新
律师简介
周广桂,1963年出生,汉族,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之一,高级律师。1981年至1985年在苏州大学政治系学习,1985年至1987年在南京大学法律系读第二学士学位,1987年至扬州大学从事法学教学工作,任讲师。1994年起创办擎天柱律师事务所并担任该所主任。目前他还兼任扬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扬州WTO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江苏省律师协会行政及国家赔偿法委员会副主任等社会职务,在扬州市首届“十佳律师”和“首届法律服务者”活动中均被评为“十佳”,2002年还被评为“江苏知名律师”2005年被评为江苏省十佳律师。电话:(0)137052703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