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9月4日,21名住在宣武中医医院的广州管圆线虫病患者发出《食用北京蜀国演义酒楼福寿螺的受害者致全体市民的一封公开信》,称蜀国演义如不能切实承担应尽之责,他们将于9月28日起在蜀国演义黄寺店发起百日维权活动。 至此,影响一时的北京“福寿螺事件”终于上升到具有公共卫生事件意义层面上来。也许“福寿螺事件”具有一定的偶发性,但是对公众的生命意识、财险观念来说,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绝对具有必然性。因此,本报在“福寿螺事件”百日维权的特别日子,选择从“保险”这一角度来分析这一事件——因为所有类似事件的后期,谁来为受害消费者买单成为最关键问题。
酒店管理
南京某酒店营销部经理张小姐:我们酒店去年买过“餐饮业场所保险”,主要是对前来就餐的顾客因为滑倒、烫伤、中毒等意外保的险。买了一年什么事也没有,老板今年就没有继续投保,结果5月份连续发生2起意外,老板挺后悔的。原先认为,做我们这一行的,根本不需要保险,只要保障食物的新鲜卫生就不会出事。现在看来,还不是这么回事,并不是说你不想出事就不会出事。这和大家对此的认知程度有关。北京的“福寿螺”事件对我们的卫生监察、考核机制是一个不小的考验。据我所知,南京目前绝大多数餐饮企业都没有买过类似的保险,而且,也不会主动去买,除非是“强制险”。
保险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南京分公司刘小姐:我们“人保”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已推出“公共场合责任保险”这个险种,但目前仍然处于一个比较尴尬的境地。如果和政府部门合作,相信投保率一定很高,但可能会带来负面的影响。所以,希望能够有行业协会参与合作,否则,光靠我们业务员去一户一户地推销,可能需要很长的时间才会被接受。现在的餐饮业大都是民营和股份制,追求的是经营的利润,对于保险支出不太理会。而就餐者的维权意识也不高,对于出现了意外是否有人买单不太关心,而对菜肴的口味和价格会更加关注。如果政府能够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通过行业协会来进行约束,牵头支持,再有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大家的认知程度会得到提高。
医学专家
南京市中山北路127号钟女士:我是学医出身的,对于这方面一直在进行研究。我们由于受经济条件和固定思维的限制,虽然国人从小受教育时都知道“病从口入”的基本常识,但在日常生活中,却常常是“不干不净,吃了没病”的思想。那些没牌没照的路边摊早已习惯了,在这样的状况下,我们并没有对于食品安全的敏感性。在许多发达国家,对于食品安全的监管十分严格。比如在美国,食品安全控制体系主要负责机构包括人类健康服务部属下的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农业部属下的食品安全检验局、动植物健康检验局以及环境保护局等。食品安全检验局有4个主要技术支持实验室,每天用联邦快递把所有样品送到这些实验室做检验。并且美国还创立了一套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理论体系,它严格要求企业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需要建立并实施卫生操作程序,这是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的关键基础。这项计划在美国食品加工企业中已经全面推广,并建立了全面的实施规范,但对于这一体系的研究和推广,我国目前尚处起步阶段。
卫生部门
南京市卫生监督所房先生:8月21日,南京市卫生监督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加强对餐饮单位制售福寿螺的卫生监督管理。为防止南京市餐饮单位出现北京“福寿螺”事件,我们要求各区县卫生监督所应加强对加工制作福寿螺、生鱼片、生鱼粥、生鱼佐酒、醉虾(蟹)或未经彻底加热的火锅的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要求餐饮行业要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自身卫生管理,严格按《食品卫生法》、《江苏省食品卫生条例》、《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生产经营,加工过程要严格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对加工福寿螺、生鱼片、生鱼粥等的工用具、容器按规定专用并进行清洗消毒;餐饮业从业人员在从事制作福寿螺时要加强手部的消毒,以防止病从口入。通知还要求餐饮单位不得制售(提供)生食或半生食淡水产品,加工水产品一定要煮熟、煮透,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我们的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是83766555。希望消费者发现问题能及时投诉举报。
法律人士
苏州大学法律系张先生:福寿螺到底能不能生吃?如果不是北京发生“福寿螺事件”,是否还有人继续生吃?虽然有些突发事件是不能预防的,但在“福寿螺事件”之前,卫生监督部门干什么去了?按照道理,餐馆应该有责任意识和保险意识。但据了解,很多餐饮机构却不愿购买公共场合责任保险或餐饮业场所保险,这说明很多经营者还不愿接受“风险转嫁”的形式。在现实生活中,大家已经习惯了重大事件都是由政府买单的现状。我认为,就像新近推出的车险一样,应该对餐饮业等公共场合责任险进行“强制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