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教练过失杀人被判缓刑
法制网讯 记者李松 见习记者黄洁通讯员常鸣2004年5月24日,北京延庆县境内官厅水库内打捞上来的一具女尸引出了备受关注的“京城冰湖陈尸案”,这一案件的主角就是女友落水后未采取抢救措施也未报警的钟平。 9月6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过失杀人罪判处钟平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25万元。
2004年5月24日,几名渔民在官厅水库打鱼时,意外打捞上来一辆红色夏利轿车,而车内的一件红色女式上衣遮盖着一具白骨。警方通过核查死者遗物、鉴定尸骨DNA等刑侦技术手段,最终确认死者名叫荣荣(化名),女性,殁年36岁,死亡时间约在5年前。随后,警方在荣荣家了解情况时得知,荣荣1996年离婚后一直在外独居。2000年1月,家人发现她失踪,并立即报案,但多年来没有任何线索。经过警方多方调查,与荣荣生前关系密切的游泳教练钟平终于在压力之下,道出了案发当日的情形。
1999年12月26日,钟平与交往了4年的女友荣荣驾车前往官厅水库游玩,两人为了近距离观赏野鸭子,便在查看了河岔冰面后驾驶汽车穿越冰面。但是,当车行至河岔中心偏北一侧时,冰面突然破裂,汽车落入冰下水中。钟平回忆说:“车到湖中心时,我突然听到车底下有声响,低头一看水已经从车底的缝隙涌进来了,我用力喊‘快开门’,她说开不动,水渗得很快,我转过身摇后窗玻璃,想顺着水面用力向车外推她,可是眼前红光一闪,车就沉下去了。”他继续回忆说:“我的眼前一片漆黑,觉得双耳像被针扎一样……河底非常黑,我蹬了一下地,很久才回到水面,头露出水面的第一个动作就是咳嗽,还吐了两口血。我想重新潜回水下,可是我连10秒钟憋气的能力都没有了,我没有能力返回水下就顺着来路爬上岸。”据钟平说,他曾想过报案,可因为怕遭受谴责而最终放弃了这个念头。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钟平在预感到冰面上行车具有危险性的情况下,仍冒险驾车穿越冰面,导致车辆及二人中途落入冰窟窿,并致使荣荣溺死水中,其行为已经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应依法处罚。由于被告人钟平的过失行为给死者及家属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钟平负责赔偿。但荣荣也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危险的存在也应该能够预见,她仍与钟平一同穿越冰面,溺死于车中,自己也应该负一定的民事责任。
谈到隐瞒真相这5年间的生活,钟平形容自己“白天是人、晚上是鬼”,但他还是坚持认为自己没有罪,所发生的一切只是一场意外,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他表示要上诉。(责任编辑:徐艳丽) |